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期限一般为多久?
意外无处不在,在工作当中也会出现意外,这个时候就有工伤认定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但是有些工伤待遇却不尽人意,这个时候就会有人不服,那么我们就要拿起法律的知识保障自己的权益,依法向相关的申请复查行为来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期限一般为多久?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对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对不子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的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作出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届满后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因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等)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上述法定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不仅涉及行政机关能否正确地行使其权力,而且还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否充分地行使其行政复议申请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自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起计算。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又做出相应的补充,该条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我们应该在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有一些特殊的行为法律规定除外。当你不清楚相关法律规定的时候就会错过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期限,那么这个时候就会无法维权,不过若没有超过法律诉讼的时间可以进行诉讼。
·工伤留薪期内的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留薪期内的待遇包括哪些
一、工伤留薪期内的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指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
·终止劳动合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同一天吗?
终止劳动合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同一天吗?
终止劳动合同日期和离职日期一般都是同一天。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在杭州工作的朋友们来说想要工作和学习方便都会去选择租房的
对于在杭州工作的朋友们来说想要工作和学习方便都会去选择租房的,但是租房享受的权利肯定没有买房落户享受的权利多,而租售同权出台后,很多的朋友都想知道租售同权杭州可以享有的权利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租售同权杭州可以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1、租房者...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程序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程序是什么样的?水利工程同样也是涉及到千家万户的事情,所以如果水利工程不能保质保量的完成的话,那么很多地方的人民的基本生活便不能得到保障,所以国家规定在水利工程完工之后,需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下面给您介绍一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分公司员工合同由分公司签订吗
分公司员工合同由分公司签订吗
一、分公司员工合同由分公司签订吗?
分公司员工合同由分公司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因此分公司是可以...
·工地上工人死亡谁负责赔偿责任
工地上工人死亡谁负责赔偿责任?工地上工人死亡应该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
·公务员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停发工资是否合理
一 公务员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停发工资是否合理被检察院带走,是否停发工资,要作具体分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如果被检察院带走时,其人已经被国家机关做出开除决定,其工资肯定要停发的。如果公务员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检察院立案,并采取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
·社保法规定工资三金怎么扣
社保法规定工资三金怎么扣?1、工资三金的扣除标准的计算公式是:核定缴费基数×7%(当前为8%);2、三金是一个普遍的叫法,包括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和医疗金,其实除了这三金外还有工伤险,生育险和失业险,这些都是法规规定的,个人缴一部分,企业缴一部分3、公司给员工发的工资单当中会标...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内容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内容是什么?
水利工程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我国格外重视水利工程的质量问题,并对此建立了专门的质量检测管理规定。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内容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算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算
1、公司辞退员工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员工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补偿或者赔偿的: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
·劳动合同到期还需要写书面离职申请吗?
劳动合同到期还需要写书面离职申请吗?
劳动合同到期就终止了,无需劳动者提前写离职申请。
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