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关系解除怎样恢复?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才算是建立了劳动关系,一旦被单位解雇劳动关系也就消失了,但有些情况是可以恢复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但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恢复,否则一般都是不可以的,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关系解除怎样恢复。

一、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主体
指参加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二)客体
指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和行为。物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可以为人类所控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
(三)行为
主要指劳动行为和劳动管理行为。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
二、怎么恢复劳动关系
现在很大一部分案件是由违法引发的,在处理此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时,我们认为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以及案件本身的情况选择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两种方式都是权利受到侵害后的补救方式。根据目前的情况,很多员工选择恢复劳动关系,但是选择恢复劳动关系经常会面临胜诉后可能仍然没有办法使劳动关系得到贯彻履行的问题,在此我们想告诉您,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重新解雇员工或者员工认为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关系过程中有违反《劳动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的,员工仍然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关系的恢复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
仲裁的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判决应当恢复劳动关系的,那么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自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自然恢复,恢复的效力溯及到用人单位一方违法解除之日,那么对于这段时间的工资待遇相关福利都应该足额的补发给员工。很多当事人认为恢复劳动关系一定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如果单位不同意,那么劳动关系就不能恢复,实际上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这里要分清楚劳动关系的恢复和劳动关系的履行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关系恢复了并不代表劳动关系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就一定会得到双方的贯彻履行。因此就如本案中讲到的,仲裁裁决恢复了劳动关系,但是由于用人单位一方的态度,造成劳动关系的履行再次出现困难,但是这并不改变双方仍然具有劳动关系这一事实。
(二)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恢复劳动关系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补救方式。
如果员工确实是非常希望重新回到公司工作,在得到恢复劳动关系的生效法律文书后,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无非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再次明确告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这在法律上属于再次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这种情况在现实情况下经常发生,那么员工可以依据《市条例》和《违反和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既不履行也不明确解除,具体而言可能包括不发放工资、不提供工作岗位和办公室等,前者是未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后者属于不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3款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31条第3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规定主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且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42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者依据本条例第31条第3款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规定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首先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接受劳动,给予报酬,不过要是单位违法解雇劳动者,或是由于误解原因造成解雇,是可以申请恢复的,以及可能额外能获得补偿金,但一般情况劳动关系正常解除,是不能恢复的。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桥梁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桥梁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桥梁工程对于我们的生产生活是十分重要的。国家为了修建桥梁来使得交通更加便利。一般情况下,它涉及到各方各面的专业知识,是具有专业性、技术性的作业。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对于桥梁工程质量标准给予明确规定,接下来我们将针对桥梁工程质量标准的问题。...


·劳动合同上会有违约金么?
      劳动合同上会有违约金么?劳动合同上应当有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情形进限于两种:(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而用人单位设定服务期的情形只限于一种情形,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配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赔偿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赔偿的司法解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


·没签劳动合同遭辞职怎么补偿
      首先,尽管用工单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务关系,双方仍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其次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⒈用工单位故意拖延不签劳动合同。⒉劳动合同到期后用工单位不及时续订。⒊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中的薪酬、工作安排等内容不满意而不愿签订或不续签劳动合同。《...


·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流程怎么样?
      员工在工作时,可有可能因为自然灾害,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或者其工作的职业病,从而失去了工作的能力甚至是死亡。针对这种现象,我国法律对工伤保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工伤保险的定义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


·辞退2年半员工要赔偿多少
      辞退2年半员工要赔偿多少 一、辞退2年半员工要赔偿多少 应该赔偿四个半月的工资。辞退2年以内的员工单位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暑假童工违法吗?如何处罚?
      我国对劳动者年龄是有要求的,但是每年都会有很多地方出现雇佣童工的情况。那么什么可以界定为童工呢?很多人认为雇佣童工没有关系,但是真的是这样的吗?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暑假童工违法吗?如何处罚的吧。 暑假童工违法吗?如何处罚? 多大年龄不算童工,《未成年人保护法》及...


·工伤认定时效除斥期间有什么区别?
      在进行工伤认定时,我们知道,有认定申请时间的限制。而我国民法中也有一个与之非常相关的概念:除斥期间。通常人们都搞不懂这两者的区别。那么,工伤认定时效除斥期间有什么区别?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


·是否没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哟?
      是否没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哟?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