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吗?

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吗?

现阶段因为父母双方结婚的时候过于仓促,对对方并不是很了解导致了很多婚姻的破碎,但是孩子却让父母双方难以割舍,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吗?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光考虑亲情还有考虑很多其他的因素,在争夺小孩儿的抚养权时也会有很多意外情况的放生。

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吗?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孩子会随着其中一个人糊口,母亲或者父亲在离婚的时候很想带着小孩糊口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没法独自带着小孩子糊口。

所以他们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想给他们一个完整的家庭,但他们不知道的应该怎么要归孩子的抚养权,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题目。

一,再婚后怎样抚养以前孩子(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糊口时,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哀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题目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泛起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糊口的一方因患严峻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糊口的一方不绝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糊口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糊口,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合法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无论是协议离婚仍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题目,应予准许。

(四)不答应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法实践中,经常会泛起没有与子女一起糊口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有合法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绝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答应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办署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藏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糊口的,其法定代办署理人应代办署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3,没有合法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归孩子。没有合法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归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归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确当事人。

二,再婚后怎样可以争取到以前孩子的抚养权(一)作为孩子母亲,如何积极主动争取子女抚养权假如您是孩子的母亲,应当证实的方向和收集的证据有以下方面: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糊口。 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固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尽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春秋与女方春秋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回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糊口,假如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糊口对其糊口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回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女双方的抚养前提,如工作不乱程度,收进情况差距不大的条件下,假如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好比,有证据证实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回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癖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回女方。

6,假如男女双方均无显著过错,各方面前提都相称,假如女方的思惟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明确意见要随母亲糊口的。

(二)作为孩子父亲,如何积极主动争取子女抚养权假如您是孩子的父亲,应当证实的方向和收集的证占有以下方面: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归家,不绝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尽育手术,或丧失生养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养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养期的。

5,女方有不良癖好或其他品质题目,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女方收进较低,且工作不不乱,没有固定住所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明确表示随父亲糊口的。

所以看完本文后我相信各位父母有了对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吗这个问题的新的想法。毕竟离婚后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一切应该以孩子为主。跟亲情孩子相比,其他的一切也都不是问题。如果遇到不公的事情还是要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走上极端。


·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最为关心的就是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夫妻离婚之后,孩子可以与父母中的其中一方共同生活,但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仍然需要承担抚养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而许多夫妻在离婚时都会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甚至为此闹上法庭。那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


·哪些亲属之间禁止结婚?
      在禁止结婚的条件中,除了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人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外,同时也明令禁止了一些范围内的亲属之间结婚,而这主要是为了优生优育考虑,同时也是为夫妻婚后的生活着想。那通常在哪些亲属之间禁止结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亲属之间禁止结婚 我国禁止结婚的亲属关...


·国家资助科研项目的权利归属怎么确定
      国家资助科研项目的权利归属怎么确定 发明创造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发明创造权利归属和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要是由国家资助的科研项目,其权利最后应该归谁呢?整理了相关资料后,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国家资助科研项目的权利归属怎么确定”的具体内容。 一、国家资助科研项目所完成发明创造的...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赔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


·起诉离婚诉状样本是怎么写的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需要起诉人实际提供相应的起诉材料才行,这里面就包括了离婚起诉状。但实践中,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并不太了解这个起诉离婚的诉状样本是怎么写的,对此,我们整理了起诉离婚诉状样本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起诉离婚诉状样本 原告×某,女,××年×月×日出生,汉...


·公告离婚的手续是什么?
      通常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一方的当事人在法院审判的过程中自己躲起来不参与出庭,人民法院有权通过发布公告从而宣布双方离婚,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之为公告离婚。许多人对此有个疑问“公告离婚的手续是什么?”接下来让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公告离婚的手续 公告离婚其实质仍是通过诉讼方式...


·一、现在抚养费一月多少钱?
      一、现在抚养费一月多少钱怎样计算的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


·起诉离婚要花多少时间
      起诉离婚要花多少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


·达到什么标准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才能立案?
      达到什么标准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才能立案?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的立案标准,是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二、(三十)规定,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


·请问离婚诉讼案注意事项有哪些
      请问离婚诉讼案注意事项有哪些 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未必在离婚时候可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业,包括聘请私家侦探。其目的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方搞...


·国家关于高温费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关于高温费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关于高温费的规定 ,依据劳动法规定,夏季高温天气,单位应该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按照地区,工种发放,各地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员工如果从事室外作业,高温费补贴每月180元以上,一般工作人员高温补贴标准120元以上,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