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过年了,欠工人的钱再不支付,当心要坐牢

过年了,欠工人的钱再不支付,当心要坐牢

一到过年的时候,总是会出现一些“老板拖欠工资”的新闻报道。这不广东省刚刚抓捕了欠薪逃匿另起炉灶的私企老板,而此时就不会再像您认为的那样,只要把拖欠工人的工资补发了就行。毕竟该私企老板的行为已经十分恶劣了,此时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老板拖欠工人工资不发的行为都是按照劳动纠纷进行处理的,而这属于民事纠纷当中的一种,在我国这类的纠纷原则上是不会触犯《刑法》,自然也就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不过对于一些民事纠纷,因为实际的情节比较严重,也是将其入刑了的,就包括一些重婚行为构成重婚罪、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在一些情况下会被认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接下来,我们就主要分析一下,究竟哪些拖欠工资报酬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然后追究行为人或者单位的刑事责任。

1、哪些行为可能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现实中,有的老板虽然有拖欠工人的行为,但此时可能确实没有支付能力,而不得不拖欠着,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要区分清楚哪些是不得已拖欠工资,而哪些又是恶意拖欠。而《刑法》处罚的往往都是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

法律中规定可以认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主要有四种:

(1)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2)逃跑、藏匿的;

(3)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4)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2、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一定构成犯罪吗?

很多人区分不清楚一般的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就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来说吧。一般遇到这样的情况,工人们肯定会先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进行维权,就包括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我们也看到这个时候仅仅是按照普通的劳动纠纷来进行处理的,老板在补发了拖欠的工资之后,最多也就是再支付一些赔偿金。

实际上,有的人即使接到了相关部门的责令,此时也还是会继续拖欠工资,这种时候情节自然就比较恶劣。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情形具体又分为了两种,包括

(1)劳动行政部门即各级劳动监察大队已向用人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各级信访机关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批转文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另外,在认定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还需要结合实际拖欠工资的数额和具体情节,在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或者造成了严重情节的时候,那么才能认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近年来,各地时有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尤其是在临近过年的时候,相关的报道也是比较多的,而这样的行为也是对劳动者利益造成了严重的侵犯。但其中并非所有的情况下都会追究老板或者单位的刑事责任,毕竟只有在认定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刑事处罚。而如果属于一般的劳动纠纷的话,则此时当事人也要知道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进行维权。

·公司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


·发生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纠纷民事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纠纷民事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一、发生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纠纷民事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纠纷民事赔偿责任由提供图纸的单位或者是个人承担,按照《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者他人财产损害的,不论生产者有无过错,...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样本
      在我们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一般用人单位是会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来证明双方不再存在雇佣关系。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样本是什么样的呢?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条文又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发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样本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兹有___...


·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我们在生活中,为了自己的理想和生活,肯定要出去工作,用工作来获取自己的利益和价值,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就叫劳动关系。其实,生产生活中,劳动关系的分类是有很多种的,对于这一点,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所以,我们特为您整理了有关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的详细的资料。 一、劳动关系的基本...


·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者在工作时,除了关心前途出路外,就是工资了,谁都不想自己的辛苦辛劳打了水漂。但是用人单位可不这么想。单位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支付工资,但实践中出现违法支付工资的情况。那到底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情况有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情况有哪些 1、支付的内容和时间...


·一、员工在试用期随时可以辞职不?
      一、员工在试用期随时可以辞职不?不可以,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三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


·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遭遇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的。劳动者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伤残等级,伤残等级和赔偿数额有关。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是必须发生工伤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是发生工伤之日起1年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是必须治愈出院并且已经...


·在我国的法规中暑假工合法吗
      现如今,学校的学生在放假以后,很多会选择通过暑期工的方式,来使自己提前适应一下社会生活。生活当中很多人会存在这样一种疑惑,暑期工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的话,又生怕自己的一些权益也得不到保护,这一点在我国法规中有着明确规定。下面我们就针对在我国的法规中暑假工合法吗这一问题,为您做出详...


·员工被开除有补偿吗?
      员工被开除有补偿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对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法在延续以上规定的同时,对用人单位的解除和终止劳动...


·女职工三期保护是什么?
      女职工三期保护是什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


·一般绩效工资怎么算的?
      一般绩效工资怎么算的?一、一般绩效工资怎么算的首先根据企业净利润来制定整体员工工资总额,在根据工资总额制定计件工资与基数。大致是 生产数量×计件工资×基数=绩效工资 这是一般公司的计算标准。二、绩效工资的考核标准5分工作绩效始终超越本职位常规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在规定的时间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