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考虑诉讼成本国家赔偿申请是否划算?

我国为那些因国家行为导致权益受损的公民设置了多种救济制度,除了行政复议外还可以通过诉讼申请国家赔偿,但是现实中能够成功申请到国家赔偿的案例却少之又少,其中的原因显而易见。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分析如果考虑诉讼成本国家赔偿申请是否划算。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诉讼成本

(一)需要交给法院的费用

1.诉讼费

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相关规定,诉讼费要根据案件标的额来定(按普通程序计算,因为如果被告缺席的话,法院按照缺席判决审理应当适用普通程序)。

2.公告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目前公告送达收费标准计算,公告送达分别普通、加急、特急三种,根据公告送达方式及送达文书的不同,公告费在200元至900元之间不等。

3、保全费

如果进行财产保全还需要向法院缴纳保全费。

(二)支付给律师的费用

实践中,不同地区、不同的律师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我们就按照司法局规定的律师收费标准计算(实际上也相当于按律师的最低收费标准计算了),10万元以内的按照标的额的10%收取,1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标的额的6%收取。如果聘请律师代理执行程序,还需要支付律师费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时间成本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对于借款人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案件,法院缺席判决应当适用普通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审限为六个月,虽然这六个月时间是法律规定的最长不得超过的时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除外),但是目前实践中法院的工作量非常大,很少有法官会像当事人自己一样着急结案,即使着急法官也没办法,因为手里同时处理上百件案件,不可能那么快结案,所以法院一般都是踩着最终的时间点结案的,即如果法律规定普通程序必须在六个月审结,法官能在第五个月结案就非常不错了。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审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根据上述规定,公告期间是不计入六个月的审理期限的。结合前文的分析,从立案至判决生效法院至少需要公告两次,一次是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的公告,一次是判决书的公告,有的法院甚至需要公告三次,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判决书分别公告。每次公告需要60天时间,那么三次公告下来就是180天(六个月)。

这还不包括执行程序,最让人头疼的应该是执行程序,虽然法律规定,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但是实践中“执行难”成为众所周知的现状,如果借款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前面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就全白费了,周期再长、花费再多,也追不回钱来。即使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法院拍卖变卖的方式执行,周期之长您可以想象,在此不再展开阐述。

三、其他成本

债权人提起诉讼除了上述金钱成本以及时间成本外,一般还需要安排专人负责诉讼事宜,还会产生一些人力成本。除此之外,资金占用成本也是很大的一块成本。另外,提起诉讼是比较强硬的追讨手段,一旦提起诉讼,一般会影响到和客户的关系。

综上所述,如果您考虑诉讼成本国家赔偿申请并不划算,因为除了需要交给法院的费用以外,更大的支出在于律师费,一般的公民与国家机关对抗肯定是处于下风的,想要打赢官司肯定得聘请专业律师代理。不仅是金钱方面,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这就导致了许多公民直接放弃了申请赔偿的念头。

·因为狐臭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在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原因是很多种的。有些离婚原因在法官听来也是啼笑皆非的。例如生活当中有人会因为狐臭原因而导致离婚,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清楚,如果因为狐臭导致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会不会有什么不同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因为狐臭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一、因为狐臭离婚财产怎么...


·老年人事实婚姻是怎么回事
      老年人事实婚姻是怎么回事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目前我国已经没有对事实婚姻进行认定,如果老年人符合结婚的条件,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形成非婚同居关系。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


·再婚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如何分割?
      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办理离婚的情况非常普遍。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分配,是离婚双方需要解决的两个重要问题。在离婚案件中,有些是再婚家庭。这种是比较特殊情况,那么再婚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如何分割?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再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再婚个人财...


·女方失联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办
      女方失联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肯定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起对孩子抚养的责任和义务的。关于这一点,不仅是当事人必须要做的,而且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也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抚养孩子不是女方一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女方失联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办? 一、...


·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夫妻离婚正好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话,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这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一种体现。那这意味着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我们收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遇到家庭暴力倾向怎么办
      遇到家庭暴力倾向怎么办在现实生活当中,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大多为婚姻当中的女性。在结婚的时候可能没有考虑那么多,但是结婚以后发现丈夫有家庭暴力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妇女会因为害怕,心里充满恐惧而不敢进行报警,长期忍受丈夫的家暴行为。其实这样做是不对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遇到家...


·军人离婚法律规定
      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一是完整准...


·我国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有那些
      ?近几年来,我国农村的离婚率也在上升,农村作为法律意识比较弱的地方,很多人对法律的认识基本是一片空白,在离婚时关于孩子抚养的问题有很多的争议,其收入相比也没有城市的稳定,那么,我国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有那些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说明如下。 我国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 (一)抚养费应由...


·分居几年自动判离婚
      分居几年自动判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一)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夫妻的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民政局登记领证才能缔结,同居不能导...


·起诉离婚证据需要几份,没有证据能不能起诉离婚?
      在当今社会,大部分夫妻离婚是协议离婚的。但是,如果协议不成的话,就会选择起诉离婚。我们知道,法院进行诉讼审判时是需要证据的,没有证据对于审判结果是很不利的。那么,起诉离婚证据需要几份,没有证据能不能起诉离婚?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没有证据仍可起诉离婚。...


·如果收入减少抚养费减少吗?
      有很多夫妻组成家庭并有了爱情结晶之后却发现不能与对方再在一起生活了,于是就选择了离婚。但是离婚之后,夫妻的其中一方就会丧失对孩子的抚养权,并且要给付抚养费。但是很多人表示自己在离婚后收入减少了,不能支付约定的抚养费了,此时收入减少抚养费减少吗? 一、收入减少抚养费减少吗? 抚养费...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