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银行短期贷款利息支付方式有什么?

银行短期贷款利息支付方式有什么? 一、银行短期贷款利息支付方式有什么?
(1)收款法。是在借款到期时向银行支付利息的方法。银行向工商企业发放的贷款大都采用这种方法收息。
(2)贴现法。贴现法是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时,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部分,而到期时借款企业则要偿还贷款全部本金的一种计息方法。采用这种方法,企业可利用的贷款额只有本金减去利息部分后的差额,因此贷款的实际利率高于名义利率。
(3)加息法。加息法是银行发放分期等额偿还贷款时采用的利息收取方法。在分期等额偿还贷款的情况下,银行要将根据名义利率计算的利息加到贷款本金上计算出贷款的本息和,要求企业在贷款期内分期偿还本息之和的金额。由于贷款分期均衡偿还,借款企业实际上只平均使用了贷款本金的半数,而却支付全额利息。这样,企业所负担的实际利率便高于名义利率的大约1倍。
二、银行短期贷款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期为一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 ×(1 年利率(%))
贷款期不到一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 月利率(‰)×贷款期(月))
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
三、短期贷款还款方式
银行短期贷款是我国银行向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的一种形式,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我国目前的短期借款按照目的和用途分为流动资金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等等;按照借款方式的不同,还可以分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信用借款。
银行规定,1年期内(含1年)的贷款采用一次还本付息法,一次还本付息法,又称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是指借款人在贷款期内不是按月偿还本息,而是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利息,短期贷款还款方式就是一次还本付息法。
综上所述,银行短期贷款利息的支付方式总共有三种,贷款人可以任意选择一种方式将利息交给银行。比其长期贷款,短期贷款的利率可能会稍高一些,但是借款时间较短所以对贷款人没有很大的影响,另外,短期贷款还要求贷款人到还款日的时候一次性付清贷款及其利息。


·公司债券筹集资金用途是什么?
      公司债券筹集资金用途是什么?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挪用特定款物罪最多判多少年
      挪用特定款物罪最多判多少年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最多判多少年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公司欠债可否起诉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公司欠债可否起诉股东?公司欠债一般是不可以起诉股东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在出现下列情形时,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


·未成年欠钱监护人坐牢吗不会
      未成年欠钱监护人坐牢吗不会1、单从名称上就有区别,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基于的是未成年人身体心智尚未发育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以及对自己行为的后果由明确的认知并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年龄是确定未成年人监护权的基础,未达到成年年龄,即便心智发育再健全,也需要监护人。而成年人的监护权...


·什么是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的种类有哪些
      免责条款简单的来说就是在合同中,可以实际免除一方法律责任的条款内容,这样的条款无疑会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损害,因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注意其中的免责条款,减少因此给自身造成的损失。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究竟什么是免责条款呢?要是你不清楚,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是...


·合同债务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合同债务诉讼有效期是多久?合同欠款追诉时效规定为3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广州天河沙河小额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广州天河沙河小额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一、小额贷款的优点 1、程序简单、放贷过程快、手续简便; 2、还款方式灵活; 3、贷款范围较广; 4、营销模式灵活; 5、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质量高; 6、小额贷款社会风险小。 二、无抵押无担保小额贷款风险评估 对借款人的有关资格资质进行审查,...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不包括什么?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不包括什么?公司债券与股票,是我们在投资的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两个概念,它们之间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但是也有很多的相似之处。那么,您知道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不包括什么吗?因此,我们是需要了解一下他们之间的相同点和联系的。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债券与股票...


·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1、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2、起诉时需要关注诉讼时效的规定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


·债权人转让债权是否经债务人同意
      债权人转让债权是否经债务人同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生效的情形是什么?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生效的情形是什么?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是典型的格式条款,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向投保人就责任免除条款作出明确提示及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