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盗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不管是怎样的犯罪,其实都是有具体的行为方式的。但反过来说,在有一些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其实并不是必然就会构成犯罪,因为大部分的犯罪都不是行为犯,此时需要达到规定的标准才能定罪。那您知道盗窃罪的行为方式都有哪些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吧。

一、盗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一)盗窃数额较大

1、数额较大的含义:修正前、后的数额较大,都指的是盗窃一次数额较大;至于对前后两年之内仍在追诉期限之内的盗窃数额可以累计计算,也是以其这一次构成犯罪为前提。

另外,对于有情节严重情形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一般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而盗窃一次,不只包括事实上的一次,还包括法律评价上的一次,即刑法理论上的徐行犯。

2、徐行犯:所谓徐行犯犯罪,是指为逃避法律追究,把本来一次可以完成的犯罪行为,在特定的空间范围、较短的时间范围内,分数次来完成的犯罪。

但是,若符合徐行犯的要件,由于其“徐行”的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把数次盗窃行为评价为法律上的一次盗窃行为,各次的数额就可以累计计算。

(二)多次盗窃

2013年《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的多次盗窃,指两年内其中任何一次都不单独构成犯罪但累计超过三次的盗窃。如果三次累计数额超过数额较大标准,若符合徐行犯特征,按徐行犯处理--由于徐行犯法律评价为一次犯罪行为,事实上的多次不再是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事实,只以累计后的数额作为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事实,确定基准刑;如果不符合徐行犯特征,按多次盗窃处理,三次本身是基本犯罪构成事实,超过三次的次数是其他影响犯罪构成事实,确定基准刑;至于累计的数额,则不应再进行重复评价确定基准刑。

修正案后的多次盗窃,不再包括入户盗窃、扒窃,也不包括携带凶器盗窃,因为三者一次行为即构成犯罪。

(三)入户盗窃

一方面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另一方面是户的场所性特征和功能性特征。即: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另外,也不是任何的入户都涉嫌犯罪,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比如盗窃金额太少、少于200元,可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四)携带凶器盗窃

此处的携带,应该严格理解为“随身”携带;此处的凶器,应该严格理解为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

那么,扒窃时使用的工具是否可以定性为凶器?比如割包用的刀片?笔者认为对此应严格要求,不符合管制刀具特征的不应认定为凶器--因为,扒窃也是一次行为即构成犯罪。

(五)扒窃

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扒窃是此次修正后比较难把握的一种盗窃行为,难就难在与治安管理处罚的区分。如果一次扒窃几十元钱,是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还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入户盗窃和携带凶器盗窃侵犯的都是复杂客体,可以一次行为而不问数额即构成犯罪;而扒窃则不同,除了使用刀片等工具进行扒窃有侵犯人身的危险外,只侵犯财产权。所以应该再设定一个数额标准,比如500元,以此来区别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即使用刀片等工具进行扒窃和一次扒窃500元以上的,才构成犯罪。

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

而针对不同的盗窃行为,实际的处罚可能也不太一样。另外,虽然同居对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作出了规定,但此时规定的也是一个范围,各个省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可以在这个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关于盗窃罪的数额标准。

·单位犯罪追究谁的责任?
      近年来,在公安机关查获的集资诈骗、网络诈骗案件中,很多都是单位名义组织犯罪的,这种犯罪涉及受害人众多,社会危害性质严重。公安机关会对单位查封,并处罚罚金,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那么,单位犯罪追究谁的责任?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单位犯罪追究谁的责任? 直接负责的主...


·一、赌博行政拘留三日有案底吗?
      一、赌博行政拘留三日有案底吗?赌博行政拘留三日没有案底,拘留只是强制措施,并不是被法院判处有罪,所以拘留是没有案底的。对于行政处罚的相关档案资料会保存在公安机关,但这种档案基本不会影响当事人今后的生活,非司法机关与律师办案需要,是不对外公开的。当事人在升学、招工时,还是能开出无犯...


·哪些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一般在先有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之后,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那才能最终认定构成犯罪。那究竟哪些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被批捕后多长时间判刑?
      一、被批捕后多长时间判刑?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段:3个月;所以,一般刑事案件,约7个月左右。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重大复杂案件,公安阶段:逮捕后侦查羁押最长7个月;检察院阶段:最长6.5...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哪些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哪些所有的犯罪都是有具体的犯罪对象,而对应着犯罪对象自然也就知道了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那要是说到贪污罪的话,您知道贪污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哪些吗?其实我国没有从反面作出规定,因此下文中我们就从正面告诉您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包括了哪些。一、贪污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哪...


·诈骗罪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诈骗罪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相信您在刑事案件中往往会注意到诈骗罪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这样一系列的刑事问题,您都会习惯的认为这是同类案件,那么就根据诈骗罪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这类问题,我们特别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帮助您解决在刑事案件中的一些问题。诈骗罪可以...


·少年犯强奸罪具体是什么?
      少年犯强奸罪具体是什么?性教育的普及可以让青少年更能正确的了解性知识,但是也很容易让青少年产生误解。有些青少年在不了解法律的情况下就进行了一些违法的事情,在不正确的情况下和异性进行性行为。结果就构成了少年犯强奸罪。但是少年犯强奸罪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就让我们来为您普及一下。一、强...


·刑事诉讼法有规定审查起诉期限吗
      一、刑事诉讼法有规定审查起诉期限吗? 刑事诉讼法有规定审查起诉的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协助组织卖淫罪要判多久 协助组织卖淫怎么认定
      一般协助行为往往会构成某个犯罪的帮助犯,因此此时也会以该罪定罪处罚。但对于协助组织卖淫来讲,此时就不再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定罪处罚,而单独成立协助组织卖淫罪。那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协助组织卖淫罪要判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协助组织卖淫怎么认定协助组织卖淫罪,一般是指在组...


·法律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法律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未成年人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
      根据法律中对盗窃罪的主体规定,其中只要是已满16周岁的人,同时具有了刑事责任能力的话,就能构成盗窃罪。也就是说现实中有部分未成年人也是可以构成此罪的,但我国一向对未成年人都是宽大处理的,那通常对未成年人犯盗窃罪是如何处罚的呢?我们带来未成年人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