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股票诈骗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股票诈骗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一、股票诈骗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司法解释规定内容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条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第六条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股票本身在当代的中国是一种合法的存在,比如说很多的自然人想要利用股票投资来获得合法的利益,但是如果有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利用股票来进行诈骗,将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将会构成股票诈骗罪。

·涉嫌开设赌场罪拘留多久
      对于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嫌疑人、被告人来讲,在案件侦查、起诉期间,一般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刑事拘留。那涉嫌开设赌场罪拘留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涉嫌开设赌场罪拘留多久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


·上海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寻衅滋事罪,国家制订了相关的罪行处罚规定,上海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有哪些?破坏社会秩序行为肯定会受到惩处的,视情节不同有不同规定,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罪行的细化规定,下面将由的我们为您带来关于寻衅滋事罪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幅度的量刑...


·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
      集资诈骗罪严重损害国家的金融秩序,但并不是所有集资纠纷都是集资诈骗。很多只是有关集资的纠纷,不涉及诈骗。因此,我们需要正确认定集资诈骗罪。那么,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现在,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


·妨害作证罪的追诉时效怎么计算
      妨害作证罪的追诉时效怎么计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提供虚假证据构成犯罪的,按伪证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伪证罪最高的处罚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最长的追诉时效为经过十年。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


·民事诉讼做伪证,帮助伪造证据罪如何处罚?
      民事诉讼做伪证,帮助伪造证据罪如何处罚? 一、民事诉讼中的伪证罪如何处罚 通常人们所说的民事伪证罪主要就是指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罪名。不少法院已依据刑法307条成功地定罪了民事伪证嫌疑犯。 支持民事伪证罪的其它法律条款还有: 《民事诉讼法》102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


·互联网金融犯罪有哪些法律规定
      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互联网的虚拟支付也逐渐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同时相应的网络金融犯罪也在增多,且手段高明,受骗的网民不在少数,相比传统的金融犯罪互联网的更有特点,那么互联网金融犯罪有哪些法律规定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刑法 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低,仅仅凭借一台电脑,一套2...


·二审认罪可以判缓刑吗?
      我国审判的方式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和很多西方国家的审判方式有所不同,很多国家实行三审终审制,我们国家是不可能会出现三审的。最多到二审就结束了。所以很多人就会疑问,如果行为人在一审的时候不认罪,到二审才认罪。这样的行为可以判缓刑吗?下面我们就给您解释一下二审认罪 可以缓刑吗? 一...


·自诉刑事案件哪些类型?
      自诉刑事案件哪些类型? 一、自诉刑事案件哪些类型 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嫌疑人恶意泄露隐私犯什么罪
      嫌疑人恶意泄露隐私犯什么罪?恶意泄露他人隐私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一、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2023如何处罚
      认定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要求其中的行为主体必须是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从主体上来看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要求不同。当然在实际的构成和处罚上面,这二者也是不一样的。那其中挪用资金罪2018该如何处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