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寻衅滋事罪两高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依法被刑拘要拘留多久?
      依法被刑拘要拘留多久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分别是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


·拘役是公安机关执行吗?
      拘役是公安机关执行吗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


·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
      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律师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此时需要先确定一个具体的辩护方向,包括无罪辩护、罪轻辩护等等。而选择的辩护方向不同,那么实际需要收集的证据也就不一样。那么实践中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准备无罪辩护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


·网上销售假药罪如果量刑?
       一、网上销售假药罪如果量刑? 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诈骗罪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在生活中,被诈骗而导致巨额损失的事件层出不穷,由于科技的发展,骗子的手段也越来越多样,防不胜防。所以我们在转账,设置密码的时候要确保没有被别人看见,同时也不要点别人发给你的不知名链接,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如果不幸被骗,被骗者可以去公安局报警立案,那么诈骗罪多少金额可以立案呢?下文对...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 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


·盗窃罪累犯最少判几年,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累犯的量刑属于刑法中加重情节,它与一般盗窃罪的量刑是有很大区别的,这也是很多人不清楚的。那么盗窃罪累犯最少判几年?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累犯最少判几年 盗窃罪累犯具体判刑是需要根据盗窃的数额来决定的,虽然是累犯,但盗窃数额不大也会判处三年...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构成累犯吗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除了要遵循相关的规定外,同时还不能再次犯罪,否则此时就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那实践中,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的话,是否会构成累犯呢?不少人搞不清楚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吧。 一、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构成累犯吗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算累犯。根...


·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的权益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辩护律师的权益有哪些?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


·不应负刑事责任的人有哪些
      不应负刑事责任的人有哪些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除此之外的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


·刑事案件中批捕是什么意思
      一、刑事案件中批捕是什么意思? 批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