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之前在异地交过社保怎么办

之前在异地交过社保的,可以对社保进行转移。现在社保异地不联网,还需要自己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转移的流程是:1、拿着1份身份证复印件到地税局录入身份证上的地址(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要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去地税局办完,拿着身份证去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要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3、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的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般商品房交易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般商品房交易的条件都有哪些开发商修建房屋自然是为了通过房屋来换取相应的对价,这样可以为自己带来更多的利益。然而对于开发商修建的房屋,要想上市交易的话,则还要达到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一般商品房交易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交易的条件有哪些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


·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是怎么样的?
       一、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 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失,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在十一元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交强险对死亡伤残的赔偿额度为十一万元。 上述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不仅仅局限于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


·汽车刮蹭肇事逃逸的处罚有哪些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一、汽车刮蹭肇事逃逸的处罚有哪些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异议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


·醉酒驾驶机动三轮车应受什么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三轮车应受什么处罚?目前,因为醉驾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并不在少数。而普遍的醉驾是驾驶私家车,但是也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因为也有醉酒驾驶机动三轮车的,同样是违法行为,那么,醉酒驾驶机动三轮车应受什么处罚?如果想要知道答案,就赶紧随我们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醉酒驾驶机动三...


·边开车边玩手机罚钱吗?
      边开车边玩手机罚钱吗?新修订来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布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源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百次记2分。新交规中此条的完整说明是“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度为的,一次记2分”知,警方表示,...


·三者车定损的钱给谁
      一般情况下三者车险定损理赔的流程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在有第三者的情况下,如果有交通事故责任书,就可以调解了,你可以去交警处处理,先赔钱给伤者然后再去保险公司索赔;或者就直接找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直接赔钱给伤者。有一点要注意的就是给车辆定...


·交通事故后轻微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后轻微伤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


·最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详述
      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可是生活中难免会发生意外,因此提前了解一下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有助于您在遇到交通事故时不会手忙脚乱。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详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立即停车 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在夜间,需开...


·保留所有权的指示交付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保留所有权的指示交付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根据《民法典》第二章第二节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


·一、客车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损失数额规定是什么?
      一、客车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损失数额规定是什么?客车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损失数额规定是而且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以及侵害的手段和他所造成的行为的结果来进行一个确定。根据现有司法解释之精神,交通事故致人残疾(经伤残鉴定为十到一级)或者死亡的,赔偿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院都会酌情判决;对于...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