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什么情形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什么情形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故意毁财物;财物须为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缺乏其中任何一个基本条件,一般情况下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比如毁坏的是自己的财物的行为,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虽然故意毁坏财物,却没有达到数额较大或者不具备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情况下不能以本罪定罪处罚。二、寻衅滋事罪中的任意毁损财物行为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分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故意毁坏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属于侵犯财产型犯罪;寻衅滋事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扰乱公共秩序罪,其中包含着“任意毁损、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方式,因此,两罪之间在表现形式上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处。但二者在犯罪构成上尚存在以下四处不同,1.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来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目的是破坏,动机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忌等心理。而寻衅滋事犯罪的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填补精神上的空虚,满足其耍威风、寻求刺 激等个人不正当的要求,损毁财物不是其最直接、最主要的动机。2.从犯罪的起因来看,故意毁坏财物犯罪大多事出有因,而寻衅滋事犯罪一般事出无因,但这里的无因并不等同于无缘无故,只是相比故意毁坏财物的原因力较弱,例如因一言不和或细微的摩擦就大打出手等。3.从犯罪对象的选择来看,寻衅滋事犯罪伤害的对象的产生是基于偶然的原因,有一定的随机性,因此对不特定人群均产生一定危害;而故意毁损财物的犯罪对象一般是特定的,行为人设定对象有必然的指向性和目的性。4.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型寻衅滋事犯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包括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民财产利益。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只侵犯财产性权利。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主要区别体现在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对象具有明确的指向性,而后者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对象选择具有随机性,没有明确指向性,客观行为主要表现为无事生非,任意毁损公私财物。对他人特定财物进行毁坏,数额较大的,应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伤害罪致死起刑点为多少年?
      故意伤害罪致死起刑点为多少年?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


·玩忽职守量刑最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玩忽职守量刑最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玩忽职守量刑最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构成玩忽职守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构成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情节特别严重”是具体是指: (1)造成伤亡达到下列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死...


·什么情况下刑事诉讼法不予逮捕?
      刑事诉讼法下犯案人都会受到应有的处罚和惩治,受害人往往会运用刑事诉讼法来为自己寻求辩护或者聘请律师或指定人为自己进行辩护。当时在一定条件下,嫌疑人是不予逮捕的,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刑事诉讼法不予逮捕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刑事诉讼法不予逮捕的情况 1、检察院应当不予逮捕的情...


·《刑法》规定盗窃罪第几条
      在对一般盗窃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则此时不能按照盗窃罪来处理,而仅仅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自然也就是给予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当然特殊情况下的盗窃行为,则就要特殊对待处理了。在《刑法》中也有关于盗窃罪量刑方面的规定,但是《刑法》中规定盗窃罪第几条呢?请一起在...


·刑诉法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司法机关需要保护各主体的诉讼权利,各参与诉讼案件的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一般会聘请专业律师为自己辩护,也即我们平常所说的辩护人,你是否知道,刑诉法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辩护人的权利: 1、阅卷权 辩护律师行使阅卷权,无需办案...


·什么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
      在生活当中,其实担任公司的会计的话,要在工作当中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会计的所有统算数据,对国家的税收和其他方面的影响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通常情况下,会计人员很有可能会因为自己的工作问题和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导致别人对会计进行打击报复。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什么是打击报复会计...


·新刑法抢劫4起判几年?
      近年来,抢劫事件屡有发生。新刑法的颁布与实施,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民的权益,并将实施抢劫的人绳之以法。我们也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可新刑法下对抢劫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很多人不是清楚。那么新刑法抢劫4起判几年呢?下面的我们将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新刑法抢劫4起判几年 根据《...


·非公有制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贪念使得很多人在得到某些重要职务的时候就会内心膨胀,甚至会使用自己所拥有的权力去做违法的事情,而能做出这些犯法行为的人不仅可能是在行政部门有一官半职的人,还频繁出现在民间的非公有制企业高层领导之中。那么,非公有制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一、非公有制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


·2023寻衅滋事罪判多久
      寻衅滋事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公...


·一般罪犯投案自首减刑多少
      自首与立功属于我国法定的量刑情节,也就是说罪犯要是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形的话,那法官在最终量刑的时候,往往会从轻或者减轻进行处罚。于是有的人在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为了减轻处罚也会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那一般罪犯投案自首减刑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罪犯投案自首减刑多少...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