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盗窃枪支罪既遂判刑规定是什么?

一、盗窃枪支罪既遂判刑规定是什么?首先,依照律法,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次,盗窃罪与盗取军事武器不同,虽然两者同表现为盗窃,主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但前者是指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武器装备的行为;而后者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两者的主体、客体、行为对象以及量刑标准都不相同。二、盗窃武器装备罪有关法律知识是什么?《刑法》第四百三十八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三、盗窃武器装备罪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438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加重处罚事由犯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盗窃、抢夺重要或者多件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军用物资数额巨大的;战时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造成部队严重损失的,等等。(二)特别加重处罚事由犯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特别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盗窃、抢夺案件重要武器装备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军用物资罪数额特别巨大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造成部队特别严重损失的等。在当代的社会,枪支弹药都是属于我们国家管控的比较严格的物品,毕竟这种物品将会导致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安全遭受威胁,也正是因为这样,如果存在盗窃枪支行为将会按照刑法的规定对此严厉的处罚。


·故意抢劫罪中的“暴力手段”什么意思
      法律中规定构成抢劫罪的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具有故意,因此有的人又将抢劫罪称之为故意抢劫罪。而其中实施抢劫行为的时候,往往都是伴随着暴力手段,并且程度还比较严重。那在故意抢劫罪中,这个暴力手段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故意抢劫罪中的“暴力手段”什么意思“暴力”一...


·对于犯罪对象,没有直接证据能逮捕么?
      在有些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提取不到直接证据,但是有间接证据,并且有锁定的犯罪对象。那么对于犯罪对象,公安机关没有直接证据能逮捕么?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应如何定案?我们通过查阅有关法律资料,在下文给您做个简要回答。 一、没有直接证据能逮捕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


·刑诉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在新闻报道中,幼儿园老师伤害儿童的事件屡见不鲜,这种行为令人痛恨,如果伤害情节严重的话,当事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中有明确的条文对故意伤害罪进行了规定。法院在判刑的时候也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那么,刑诉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怎么区分抢劫罪与盗窃罪
      虽然抢劫罪与盗窃罪在主观方面、主体方面是相同的,但最大的区别就表现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即隐蔽性和公然性。那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该怎么区分抢劫罪与盗窃罪呢?具体来说,抢劫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展现详细介绍。 一、怎么区分抢劫罪与盗窃罪 1、什么是抢劫罪...


·刑拘后关押通知书发放机构是哪个
       一、刑拘后关押通知书发放机构是哪个? 是公安机关,一般是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但是如有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或者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可能会延期。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


·故意杀人罪未遂如何认定
      故意杀人罪未遂如何认定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未遂有很多种,包括:(1)对象不能犯:比如A预谋杀B,深夜看见B趟在床上便一刀刺过去,发现原来是枕头。这时被逮到了。这叫...


·盗窃罪三次最轻判多久
      应结合三次盗窃的间隔时间和盗窃数额具体分析。1、构成盗窃犯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数额每增加三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犯罪分子自首后会被拘留吗?
      犯罪分子自首后会被拘留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


·不能定性要拘留多久时间?
      不能定性要拘留多久时间?一般的刑事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


·一、当事人酒驾醉驾可缓刑吗?
      一、当事人酒驾醉驾可缓刑吗?酒驾涉嫌犯罪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缓刑。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凡是没有发生致他人轻伤以上事故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下,符...


·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结果要如何处罚
      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结果要如何处罚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给予免于处罚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对中止犯采取这...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