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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申请取保候审一定要有律师在吗

不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或者近亲属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就可以了,不需要律师在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什么不同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什么不同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什么不同 (一)适用条件 1、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


·公检法都取保候审判缓刑吗
      不是。办理取保的前提条件就是认为该案的情节比较轻微,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如果在公安侦查阶段或者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能够争取到取保候审,那么在后期法院审理阶段,大部分案件都能够被被判处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


·取保候审期间
      取保候审期间,只要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就可以登记结婚。取保候审不会限制结婚的。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其强制力度大于拘传,但小于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根据被取保候审人所可能触犯的罪名以及其是否有国家工作人员等特殊身份,对其工作的影响程度不同。 在刑事诉...


·取保候审流程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一般在被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来帮助申请取保候审,一旦获得批准则就可以暂时不被羁押,有一定的人身自由。那具体办理取保候审流程是怎样的呢?下文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取保候审流程是什么? 1、取保候审的申...


·被判处取保候审能判缓刑吗?
      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以既定的法律规范为依据,在判处刑罚后,民事主体在确定自己满足被判处其他非实体刑的条件时,可以委托律师提出判处缓刑,或者是取保候审的请求,但有些民事主体希望同时适用取保候审和缓刑,那么,根据规定,被判处取保候审能判缓刑吗?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取保...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取保候审会不会判实刑?
      在现实生活中,除了直接犯罪会依法受到处置外,还有一种罪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饰隐瞒犯罪顾名思义就是明明知道别人有违法行为,却以各种理由阻挠国家有关人员的活动或者帮助犯罪分子销赃、窝藏等等,那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取保候审后会不会判决实刑呢?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取保候审后会不...


·法律规定由谁解除取保候审?
      法律规定由谁解除取保候审?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委托人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要求。2、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取保候审的人会被判实刑吗?
      取保候审的人会被判实刑吗? 即使取保候审也会有被判实刑的可能,关键还要看具体案情。但是可以取保候审,就有判缓刑的可能。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


·取保候审保证书范本(最新版本)
      申请取保候审如果采取的是人保的方式,即提供保证人,那么此时需要由保证人向相关机关作出一份保证书。那么取保候审保证书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相关范本一份,供您参考学习。 一、 取保候审保证书范本 我叫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现住...


·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一)保证金的数额
      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一)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二)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


·取保候审有什么条件可以提前解除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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