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产公证后能直接过户吗

房产公证后不可以直接办理过户。办理公证后需要凭公证处的公证书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公证书只是办理过户手续中证据或证明的一项,还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如原产权证和办事人的身份证明等。房屋过户的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况有如下四种:1、 继承房产过户。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继承人应当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2、 赠与房产过户。产权人如果要把个人合法的房产赠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后才能到产权交易核心办理更名手续。3、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过户。首先遗嘱要经过公证,并且在遗嘱生效后,法定继承人在根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时,对于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也需要经过公证,然后才能办理遗产过户手续。4、 涉外和港澳台的房产过户。该类房产的买卖协议必须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过户手续。《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一、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婚前的个人财产都属于个人单独所有。如果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则该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离婚后,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则女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夫妻共同财...


·一、店面承租未到期房东违约承租人有哪些权利?
      一、店面承租未到期房东违约承租人有哪些权利?1、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2、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3、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店铺装修费用剩余租期的摊销额;货物及预期收益的损失;以及其他可确定的损失等。二、租房合同的违约金怎么计算?(一...


·签了购房合同毁约会怎么样
      签了购房合同毁约会怎么样?签了购房合同毁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司法解释》关于定金部分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签购房合同须知哪些注意事项
      签购房合同须知哪些注意事项(一)签订补充协议,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宣传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以防收房时发现房子与广告宣传有天壤之别,却没有依据要求开发商退房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二) 明确贷款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


·要取缔小产权房吗?
      要取缔小产权房吗? 2018年要取缔小产权房吗?目前没有说。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发布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针对目前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协商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分类妥善处理,及时解...


·房产继承公证分为哪些?
      房产继承公证分为哪些?对于大多数的家庭来讲,房产都是一个家里面最重要的财产了,而在父母去世需要对他们名下的房产进行继承的时候,此时继承的手续是比较繁复的,其中就会涉及到公证的问题。那一般房产继承公证分为哪些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产继承公证分为哪些 ...


·农民的回迁房能买吗,相关问题有哪些
      目前,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说买房更看重的是房屋的价格,其中因为回迁房的价格比起商品房而言是比较便宜的,所以也备受关注,大多数购房者也会选择购买回迁房,但是农民的回迁房能买吗?相信您都特别想要了解,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农民的回迁房能买吗? 回迁房是指国家征收被拆迁...


·张家口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张家口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最近几年,张家口市加大了棚户区改造力度,很多老旧房屋被政府拆迁,进行异地重建。对于涉及到的居民,自然是最关心补偿款具体金额有多少。在拆迁补偿上面,每年执行的标准都略有不同。那么张家口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


·离婚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我国各地的离婚率是比较高的,我们知道在办理离婚手续前,需要协商分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但是就实际情况来说,夫妻双方一般是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分配财产的,故而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由于各民事主体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故而会聘请律师处理相关诉讼事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现在很多人选择去别的城市发展,但是因为各大城市房价太高,自身支付不起。他们通常会选择租房,然后在当地工作。那么在租房的时候就需要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且合同上的各项条例都是双方商议好的条件。其中就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那么我国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


·收房时有哪些常见的问题
      在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要依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但购房者在按着合同的约定收房时,却遇到了千奇百怪的问题。那对于购房者来说,收房时有哪些常见的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收房时有哪些常见的问题 1、买房人的收楼,缴纳维修基金与入住无关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