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是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直以来是争议比较大的罪名。该罪的具体行为扰乱了我国的金融秩序,但只有在达到了一定标准后,才能以此罪追究刑事责任。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是谁。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是谁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
对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立案侦查,取决于有没有涉嫌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一)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三)从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几年
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法定刑处罚。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属于一般主体,即只要是满年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此罪,当然法律同时规定单位也是可以构成此罪的犯罪主体。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同意
      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同意 一、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同意 借款是需要股东会同意,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 股东...


·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法律效果有哪些
      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法律效果有哪些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法律效果 (一)使用未特定化的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行为的效果 就使用未特定化的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行为而言,所谓的名义载体并非某一个特定的人,所以不存在名义载体的意愿,只需要考察相对人的意愿即可。相对人通常不会对行为实施者所使用的名义...


·小贷公司债权转让是否合法?
      小贷公司债权转让是否合法?小贷公司债权转让一般是合法的,根据规定,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后可转让债权,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是如果小贷公司把它放贷形成的债权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债权转让的话,是法律所不允许而构成违法的。虚假债权转让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一)不良资...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补写借条?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补写借条?根据法律规定补写借条需要写清楚出借人的姓名、借款的金额(包括种类)、利息、还款的时间、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信息)、还款日期、违约条款等信息。1、借款人与还款人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最好不用化名或者小名。2、应当写清楚借款的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公安部罚没款规定最新是什么?
      公安部罚没款规定最新是什么?公安部罚没款规定,设立考评指标应当依法、科学、有效、统一,要取消不科学、不合理的考评指标,禁止将“罚没款数额”、“行政拘留数”、“发案数”、“劳动教养数”、“破案率”等作为绩效考评指标。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


·借款人在监狱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一、借款人在监狱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法律没有规定权利人服刑期间属于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法律情形,目前,部分法院根据中止的自由裁量权认定服刑属于时效中止的事由,但部分法院判决服刑不属于时效中止事由,因此,为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利权益,建议权利人还是在服刑期间里,按正常的法律时效委托律师...


·法律规定债的担保形式有几种
      法律规定债的担保形式有几种 一、债的担保形式有几种 常见的债权担保形式一般有以下五种: 第一、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


·债务人死后向谁讨债
      债务人死后向谁讨债 一、债务人死后向谁讨债 (一)向债务人的配偶讨债的情形 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人数有限制吗,条件有哪些?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人数有限制吗,条件有哪些?发行债券是公司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一旦公司如果满足发行债券的条件,那么是可以发行债券的,并且公司还可以根据自身具体的情况来选择是公开发行债券还是不公开发行债券,要是选择非公开发行债券,那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人数有没有限制呢?下...


·股东公司法人个人借款股东是否需要偿还?
      股东公司法人个人借款股东是否需要偿还? 股东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股东通常都是出资者,公司法对于股东的承担和权益都有相关规定。那么股东公司法人个人借款股东是否需要偿还呢?公司股东承担债务的情形又有哪些呢?想必您都是有些疑问的,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 一、股东公司...


·债务关系中借条承担人是什么?
      债务关系中借条承担人是什么意思 一、债务关系中借条承担人是什么意思? 借条承担人就是担保人的意思,如果借款人无力还款时,由承担人负责归还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