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欠款协议和欠条一样吗

不一样的,欠条和协议书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欠款协议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条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而且他们的诉讼时效也不同。协议书的诉讼时效为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欠条的诉讼时效为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法律规定借条一般几年有效期?
      借条一般几年有效期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


·存款证明怎么开?
      我们知道银行是属于国有独资或者国资占据份额比较大的银行,将钱存入银行是保证资金安全的重要方式之一,这时我们就需要存款的证明了。而对于存款证明开具方法:申请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存单、存折、银行卡、国债凭证,到任何一家农行办理该业务的网点,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存款证明申请书”。可...


·挪用特定款物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挪用特定款物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


·怎么样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怎么样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不管在什么样的权利义务关系中,诉讼时效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而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呢?如果借款的诉讼时效已过,对于债权人来说,应该怎样才能延长借款的诉讼时效,以便能够依法实现自身的合法债权?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一、如何确...


·什么样的的借条算伪造?
      什么样的的借条算伪造?任何人不得伪造或者变造借条,伪造或者变造相当于用虚假的借条去进行诈骗的一种犯罪行为。在民间借贷中,一般借款人都要向出借人出具借条,以证明借款事实,并就借款的有关事项进行约定。在正常情况下,借条完全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在诉讼中,出借人只要出具了借条,就已经完成了...


·债务人的保证人能否追偿反担保人?
      债务人的保证人能否追偿反担保人? 一、债务人的保证人能否追偿反担保人? 1、债务人的保证人能追偿反担保人,根据《民法典》(2021.01生效)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


·债的转移管辖权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债的转移管辖权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债的转移管辖权需要注意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一经通知就产生原债权债务...


·贷款诈骗罪起刑点是多少年
      贷款诈骗罪起刑点是多少年 虽然很多时候我们都将贷款诈骗罪认为是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但在《刑法》中却单独的将这样一类行为规定为了犯罪,因此在具体对贷款诈骗行为进行处罚的时候,量刑自然就与诈骗罪的量刑不一样。那究竟贷款诈骗罪起刑点是多少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贷款...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的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


·现行刑法对变造企业债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现行刑法对变造企业债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


·结婚后老公赌债离婚怎么处理
      老公赌债离婚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俩种情况另一方在离婚时都不负有偿还义务。而且据你的情况,你的夫(妻)在外欠有赌债,肯定不是为你们共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