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标权权利范围的界定

商标权权利范围的界定现今市场上各式商标层出不穷,很多时候人们知道某种商品是从这种商品的商标开始的,由此可见商标的重要性,可是有时候商家为了利益会冒用其他厂商的商标,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是不是所有人都有权利去使用同一个商标呢?这里便涉及到商标权的问题,商标权权利范围的界定是怎样的,接下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商标权权利范围的界定
商标专有权的权利范围仅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商标法第五十一条从以下方面为商标的权利范围作出了界定。
1、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即注册人使用的商标应当与其核准注册的商标在文字、图形或各要素组合上相一致,不得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如果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将会导致不受法律保护或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商标权。
2、商标注册的专用权,是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权所有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当和国家商标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一致,否则有可能造成与上述相同的法律后果。
(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指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与其核定使用的相同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核准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简而言之,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就是商标权人行使禁止权的范围,它不同于商标权人的权利范围。为有效保护商标权,各国商标法通常都规定,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要大于注册商标的权利范围。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不仅包括核定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而且还包括与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和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的商品。这样规定,有利于全方位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专有权。
(三)商标权的权能划分
商标权具有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之分,即权利行使和权利保护两个方面。积极权能是权利人在权利范围内享有实施、许可等使用商标的权利。我国《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就是说,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制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内,不得任意改变或扩大保护范围。商标的消极权能则指的是权利人可以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并可以禁止其他妨害行为。二者共同为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划定了一个大致的边界。但不论是权利行使还是权利保护,权利人首先要确定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的范围,即知识产权权利边界。然而与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不同,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总是处于一种动态的平衡之中,即其权利边界具有延展性。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进行必要的延伸和拓展,具有较强的弹性。这种论述似乎给人一种这样的感觉,即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永远是处于动荡变化之中,而结果的不可知性则是对法律的最大伤害。可是从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来看,商标法的这种制度设计又是必然的,因为与著作权与专利权都要求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同,商标之所以受到法律的保护,更多是对商标背后所积累的商誉的一种法律保护,因此在确定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时,就必须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平衡。由此导致了在确定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之时,常常充满了不同利益间平衡的色彩。商标法的最基本理论为我们在处理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提供了指引,就商标权的保护范围而言,虽然现行法律对于各种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进行了规定,同时又做出了兜底性条款予以调整。但是面对纷繁复杂、层出不穷的侵权行为,在具体法律条文的适用及是否侵权的判断上,常常令人无所适从。商标是将商品或服务来源区别开来的标志。商标法的目的之一就是保证商标的这种“区别”作用。当他人使用了另一商标或者商业标识使消费者无法通过商标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进行区别时,该商标就失去了作用,法律就要通过对他人行为的纠正来恢复商标的作用。如果商标没有失去其区别作用,法律就没有必要制止他人对另一商标或者商业标识的使用。因此商标法制止的是混淆以及混淆的可能,商标权的范围也只能及于可能导致混淆和混淆可能的行为。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商标权权利范围的界定是以商品权人行使禁止权的范围为限制条件的,所以商标不可以被随便冒用,侵犯了商标权将会受到法律的惩戒。以上是关于“商品权权利范围的界定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问题,不妨来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


·发现他人商标侵权投诉哪里
      商标侵权投诉哪里商标侵权投诉,是指商标权利人等就商标侵权时间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应查处下列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有哪些?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有哪些?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有哪些? 具体来说,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四种行为: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


·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自什么时候开始?
      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自什么时候开始? 一、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自什么时候开始? 按法律规定,著作权是作品完成之日开始享有的,而不是作品发表之日。也就是说不论是否发表,依法享有著作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


·注册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注册商标可以被保护多久
      注册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注册商标可以被保护多久根据我国《商标法》中的规定,我国相关法律只对注册商标进行保护,如果属于普通商标的话,那么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对于注册商标的保护也有一定的年限,到底注册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注册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 商标专用权...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著作权法》第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侵犯著度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知权利人道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回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答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人不法侵...


·商标到期未续展被抢注应该怎么办?
       一、商标到期未续展被抢注应该怎么办? 恶意抢注商标后果是影响到原来商标所有人的一些基本的经营行为,“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


·商标被侵权主要表现形式有几种
      商标被侵权主要表现形式有几种 一、商标被侵权主要表现形式有几种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


·代理抢注商标是否是合法的?
       一、代理抢注商标是否是合法的? 不合法。 一般正常的代理公司是不会去抢注代理人的商标的,因为商标局明确规定了商标代理公司不能注册除了第四十五类别里的4506法律服务以外类别的公司的。当然,他可以用经营范围不是只是产权的公司去抢注你的商标,但没有哪几个公司会去抢注客户的商...


·发明专利出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发明专利出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三种,发明专利买卖在专利买卖中占有最有重要的位置。想要正确地进行发明专利买卖,首先得清楚该发明专利属于什么领域、用途以及价格。 发明专利的领域非常多,进行发明专利买卖,需要清楚地知道该发明专利属于什么领域,...


·两个商标差一个字算侵权吗
      是的,很可能构成侵权,属于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哪些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哪些 一、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哪些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