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一)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二)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

(三)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四)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五)其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

第二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一)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

(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五)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第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数量较大或者生产、销售持续时间较长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属于婴幼儿食品的;

(四)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一年内曾因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四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后果特别严重”:

(一)致人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造成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三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五)其他特别严重的后果。

近些年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层出不穷的有毒有害食品,其实也在一定程度上销毁了消费者对于我国食品安全的信任,所以,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必须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何量刑处理?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何量刑处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


·初犯偶犯是酌定量刑情节吗?
      初犯偶犯是酌定量刑情节吗初犯、偶犯并不必然是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酌定情节是根据刑事政策和审判实践经验,在量刑时可予酌情考虑的因素。尽管酌定情节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但是从审判实践特别是从倍受赞誉的江苏省高级法院在全国率先正式出台《量刑指导规则》来看,酌定的量刑情节一般包括犯罪对象、犯罪...


·如何对信用证诈骗罪进行认定
      实践中不仅有利用信用卡实施犯罪的情况,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也不少,而此时构成的就是信用证诈骗罪了。但最终是否真的构成此罪,还需要作出专业的认定才行。那么在司法实务中应该如何对信用证诈骗罪进行认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对信用证诈骗罪进行认定 1、客体...


·刑事犯罪中的主犯包括哪些人
      只有在共同犯罪中才会区分主犯、从犯与胁从犯,其中不同的身份,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而这里面的主犯也具体包括了一些人,究竟主犯包括哪些人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犯罪中的主犯包括哪些人 主犯包括以下三种人: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


·当事人假想防卫能否故意犯罪
      一,当事人假想防卫能否故意犯罪依据有关的法律原理,假想防卫只要自己的行为造成直接的伤害就是故意犯罪,“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


·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怎么判刑?
      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怎么判刑?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


·刑诉法一百一十一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规定了各种各样的罪名,这些罪名都有各自的立案标准,达到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侦查。对于一些符合立案标准,但公安机关却不立案的情况,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刑诉法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吧。 一、刑诉法一百一十一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


·侵犯商业秘密罪 量刑标准是什么?
      商业秘密是一家公司经营战略以及经营内容的关键信息,一般涉及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都必须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可泄露商业秘密的协议,以保证公司运营的安全、公司利益不遭受侵犯。那么如果涉及泄露商业秘密,也就是侵犯商业秘密罪 量刑标准是什么?本文本站的我们就详细解答一下相关问题,给您进行相关法...


·拘留30天公安主动取保还会判刑吗?
      看具体情况定,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取保候审,完全不等于最终不能判实刑、不需要坐牢。不过,取保候审有其适用条件,一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因此,一般来说,取保候审...


·滥伐林木罪追溯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使人民的权益得到保护,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刑事法律规范,在这些刑事法律规范之中,对各类犯罪行为都做出了概括性的规定。滥伐林木罪是其中的一项罪名,若国家机关或者他人没有及时发现特定主体实施了该项违法行为的,可以在既定的追诉期内进行追溯处理,具体来说,滥伐林木罪追溯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拐骗儿童罪量刑过重怎么处罚
      拐骗儿童罪量刑过重怎么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量刑时,对于多次拐骗儿童的;对被拐骗儿童有奴役、虐待情节的;对被拐骗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对造成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忧虑成疾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均应依法从重处罚。(一)拐骗儿童罪的概念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