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并存债务承担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

并存债务承担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并存债务承担无需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只需要通知债权人即可。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的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来,并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严格地讲,这并非债务主体变更,而是增加债务人的人数。由于第三人的加入,债务人增加,成为多数债务人的债。总的原则,第三人加入后,与债务人之间成立连带关系,对同一债务负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也可以径直向第三人请求履行义务。并存的债务承担具有两种形式:1、第一种是第三人与原债务人按份承担债务,即债务人将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债务;2、第二种是第三人与原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即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而债务人并不退出,债务人与第三人就债务的全部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与免责的债务承担相比较,按份承担的债务并存,其实就被转移的债务部分与免责的债务承担是相同的。第三人的参与需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而且债务人对于已转移的债务可以免责。对于连带的债务而言,则与免责的债务承担有较大的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只需要第三人意思表示,债务人只需通知债权人即可。无论是对债务人或是债权人,第三人即已经加入债的关系,债务人不能因第三人的加入而对债务免责。与债务担保相比较,并存的债务承担,特别是第三人承担连带债务而言,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主要是起一个担保作用。但是,这与保证又存在区别。保证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对于一般保证而言,保证人就有先诉抗辩权。只有当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方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与第三人承担连带债务的情况是不同的。而对于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因此债权人可以径直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二、并存债务承担的基本特征(1)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前提,且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仅限于原债务范围内,不会因债务的转移而增加或减少。(2)第三人承担债务原则上不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债务承担的通知即可。(3)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得以原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但不得以自己与债务人之间的事由作为抗辩理由对抗债权人。(4)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因原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全部清偿而消灭,债务的消灭因第三人的清偿发生时,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可能发生求偿关系。并存债务实际上就是增加了债务人的人数,者对于债权人来说,是有利无害的,故此债务人可以在不与债权人协商的前提之下,就与第三人签署一份要求对方与自己一起还债的协议,但是在协议签署前后,需要将债务已经并存的消息告知债权人。


·如何加强债权债务管理?
      如何加强债权债务管理? 一、当前企业债权债务管理的现状 从目前市场上的大多数企业对债权债务的管理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于债权债务管理不够重视。许多企业存在债权债务无专人管理,债权债务混杂不堪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虽然成立了债权债务管理机构,但形同虚设,没有发挥...


·吊销10几年了注销罚款
      会被强制注销的,而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罚款,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


·借钱多少不还可以立案?
      借钱多少不还可以立案欠钱不还,不受数额限制,多少都可以起诉;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二、遇到欠债不还的情况怎么办追讨债权,遇到困难怎么办。解玲还需系玲人。债权人对于自己的债权是要格外慎重处置的。一旦有了不利的情况,还是可以依法采取一些补救...


·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只有一个人可以吗?
      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只有一个人可以吗?是可以的。债权人既可以只起诉债务人一个人,也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的夫妻双方。无论起诉一个人还是夫妻两个人,法院都会正常立案受理,正常判决,不会因为起诉是一个人或者是两个人而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


·讨债技巧—抛砖引玉催款兵法
      

在军事上,采用“抛砖引玉”之计,可以诱使敌人上当然后予以歼灭。在经济活动中,以小的代价扩大知名度,进而占领市场,也可以创造出可观的经济效益。在催款活动中,以小利诱使责备人上钩,让他尝点甜头又何防,一点小小的诱饵或许能钓起债款这条沉沉的大鱼。

  抛砖引玉催款...


·企业股东变更后原有债务归属是怎样的?
      企业股东变更后原有债务归属是怎样的?一、企业股东变更后原有债务归属是怎样的 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


·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人们经常说的恶意欠薪罪其实也就是指《刑法》中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只不过有的人习惯性的称之为恶意欠薪而言。此时在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之前,需要先进行认定,看具体的行为是否符合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那到底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恶意欠薪罪构成要...


·借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去办理信用卡,信用卡可以很好的缓解我们的资金问题,但是信用卡有时候也可能会产生一些问题,又比如说信用卡诈骗就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有些人借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对于这种行为法律是如何解决的呢?我们将给您介绍借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等内容。 一、...


·怎么样才可以快速的追回欠款
      怎么样才可以快速的追回欠款债务人如果能够如期归还所欠的债务自然最好,但是如果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债权人就要及时采取措施来追回欠款,这样才能避免自身利益遭受损失。那么具体来说,债权人怎么样才可以快速的追回欠款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样才可...


·拖欠网贷会备案吗?在线咨询 > 一、拖欠网贷不还的后果是什么?
      拖欠网贷会备案吗? 一、拖欠网贷不还的后果是什么? 1、遭遇罚息和违约金 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起来,可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如果不想自己深陷贷款泥潭,无法自拔,还是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 2、信用受损...


·债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
      债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 抗辩权分为三种,分别是不安抗辩权,同时行使抗辩权,以及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人们比较常见的一种,我们在行使这项权利时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不同类型的抗辩权的使用条件也是不同的。您知道债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包括什么呢? 一、债权人主张不安抗辩权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