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理由如何定义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理由如何定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在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满足一定年限后,公司需要与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在解除这样的合同的合法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理由如何定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一)积极条件的解除
所谓积极条件的解除是指具备法定条件就能单方解除的情形。这种情况分为两类,一类为劳动者过错原因的解除,另一类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客观原因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解除。
1、劳动者过错原因的解除。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 法》三十九条的规定上。这类解除,不在《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范围内。它是以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底线为标准,是赋予用人单位享有自主对犯有法定过错的劳动者予以辞退的权利。
需要指出的是,《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第二款 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这里的 “用人单位的制度”,不是用人单位单方制定的,而是在劳动者参与下共同制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不仅如此,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还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这一规定,体现了民主平等的管理原则,对提高劳动者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具有积极的意义。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解除。《劳动合同法》四十条作出了规定,应当说, 这类解除,一般是对个案而言的,其共性在于劳动合同客观上已经无法履行,原因可以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也可以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的合同 并无类型差别,无论是有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均不受限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决定,只需同时承担额外“一个月工资”的代价或 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担心其会成为“铁饭碗”,让企业养了懒人是多余的。
(二)消极条件的解除
所谓消极条件的解除,是指法律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体现在该法第四十二条中。这类情况有别于该法第四十条所规列人员,他们或是因工伤病,或是暂时性的原因未能在岗工作,规定对此类人员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应尽的社会责任。
通过阅读我们整理的关于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理由如何定义的资料可以知道,合法理由可以分为两个大类,一是积极条件的解除包括劳动者存在过失行为或者无法胜任工作,二是消极条件即法律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哪种情况可以辞退哺乳期员工
      哪种情况可以辞退哺乳期员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


·当前房屋价格很高,城市生活的压力很大,年轻人往往要工作很久才
      当前房屋价格很高,城市生活的压力很大,年轻人往往要工作很久才能买到房子,再买房子之前往往需要租住房屋。租住房屋有的时候会碰到违约的情况,这时候违约方要给守约方赔偿。那么租赁过程中违约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违约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


·农民工讨薪的方法 农民工如何讨薪
      农民工讨薪的方法 农民工如何讨薪 一、农民工讨薪的方法 农民工可采取三种正常维权渠道。 1、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诉讼有什么区别?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诉讼有什么区别?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 1、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等; 2、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依据的法律法规除《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外,还有劳动部颁发的《劳动...


·关于丢失劳动合同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如果劳动合同丢失的话
      关于丢失劳动合同的问题您都知道如果劳动合同丢失的话,相应的权利是会受到影响的,但是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的,关劳动合同丢失与仲裁的问题,我们针对劳动合同丢了仲裁申请会影响吗这一主题给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丢了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到单位...


·一 、劳动合同在休产假到期是否可以续签
      一 、劳动合同在休产假到期是否可以续签 动合同在休产假到期是可以续签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多久都是合法的。也就是说期限是双方协商的,法律无强制性规定。签订1天劳动合同或30年的劳动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不过,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动者工作满10年之后再...


·童工年龄限制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童工与未成年工之间是有严格界限的,并且他们都是以年龄来分界的。那么我国关于童工年龄限制规定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


·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劳动过程中非常容易发生意外并导致劳动者受伤,为了保证这些劳动者可以拿到相应的赔偿,我国劳动合同法专章规定了劳动者所在单位应该对其进行工行赔偿,并且对赔偿项目和数额也作了具体的规定。下面就随我们一起看看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


·侦查阶段是否可以聘请律师?
      侦查阶段是否可以聘请律师?是可以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的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


·公司遣散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遣散员工怎么赔偿?劳动合同的签署除了能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还可以在将来作为获取遣散费的凭证。由于公司的运营或其他方面问题的存在,职工被遣散属于正常现象,但被遣散的职工有权获得相应的遣散费。那么公司遣散员工怎么赔偿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以供您了解。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