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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死人全责赔了钱还用坐牢吗

要坐牢,民事赔偿并不意味着免除刑事责任。交通肇事量刑如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证驾驶撞车怎么处罚
      不少人都有借车给朋友开的情况,甚至是还没拿驾照的朋友,当然也有不少人买车还没拿驾驶证,也就是不具有驾驶资格,就敢贸然的驾驶机动车上路。这种无证驾驶的情况,假如撞了车,出了交通事故会怎么处罚呢。就我国关于驾驶机动车的相关规定来看,开车必须通过考试取得交警部门派发的合法驾驶证,无证驾...


·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事怎样的
      我国的交通日益发达,随处可见过往的车辆,经常会看见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我们会通知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验,由交警来确认双方的责任进行赔偿。如果在北京市区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对于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一定很关心,现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交通事故损害...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两方面的,就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两方面的,就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方面的损失。而在有损害的情况下,肯定就是由侵权行为存在的。此时对于受害人而言虽然知道自己可以索赔,但却不清楚应该向谁索赔。究竟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何确定由谁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何确定...


·交通伤残等级五级赔偿标准包括什么项目?
      交通伤残等级五级赔偿标准包括什么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相关...


·机动车、轿车的交强险赔偿吗?
       我们现在都是有车一族,但是由于自己的疏忽或者是漏洞,难免会撞到一些行人,这个时候很多人第一个想法就是交强险了,应该自己不用赔偿吧,也有很多人觉得可能交强险了自己也得赔,那么轿车的交强险赔偿吗?下面本站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车险第三者赔偿范围是那些
      车险第三者赔偿范围是那些第三者车险赔付范围为: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是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简言之,就是交通事故中对于车子碰到的人祸无的损失赔偿,不包括主责车内人员和车辆的损失。第三者车险的保额从5万到上百万不...


·一、雇员交通事故雇主承担责任吗?
      一、雇员交通事故雇主承担责任吗雇员出车祸雇主要不要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34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


·离婚的财产再交易交税要吗?
      离婚的财产再交易交税要吗 不需要交税的,因离婚房屋产权发生变化的免收住房转让税费。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1、关...


·交通行政处罚立案依据和调查取证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行政处罚立案依据和调查取证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的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对行政处罚中的立案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很多人对于是否立案及立案标准有疑惑。交通行政处罚立案依据和调查取证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收集和汇总了相关信息对此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 立...


·一、交通事故无伤残精神损失费可以主张吗?
      一、交通事故无伤残精神损失费可以主张吗?交通事故没有伤残一般是不能获得精神损失费的,具体情况可以由司法机关鉴定处理,并对精神损失情况进行鉴定。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期限的答辩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期限的答辩内容是什么?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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