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非法出租枪支罪定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出租枪支罪定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二、非法出租枪支罪的认定标准罪与非罪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应注意: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只要实施了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就构成本罪;而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只是实施了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只有因此造成了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具体认定中,主要应当注意如下几点:一是从主体上区分。构成本罪的主体只能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和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个人和单位,非依法配备、配置枪的单位和个人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不构成本罪。二是从主观方面区分。构成本罪必须是故意所为,如果是过失所为,则不构成本罪。三是从情节上区分。如将枪支出租、出借给不法分子则属于情节严重,如将民用枪支出租、出借他人临时使用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应以犯罪论处。四是从枪支的种类上区分。一般来说,出租、出公务用枪的行为危害较大,而出租、出借民用枪支的行为危害较小,对前者一般应以犯罪论处,对后者只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此罪与彼罪(一)本罪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界限。二者的主要区分在于:(1)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行为人非法将配备配置的枪支租借给他人一定时间内暂时使用;后者则是非法出售枪支给他人。前者表现为租或者借;后者表现为出卖。(2)主体不同。前者是特殊主体;后者是一般主体。(二)本罪与他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在出租、出借枪支时,明知租用人、借用人将使用租用、借用的枪支进行犯罪活动而仍出租出借的,对行为人则以租用人、借用人使用租用、借用的枪支所实施的犯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以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处罚。非法出租枪支罪犯本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管理的相关规定,该罪的犯罪对象是枪支。构成该罪的主体主观上是故意的,因此该罪无过失犯。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合法配枪的个人和单位。该罪最高可以判处7年有期徒刑。


·天津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虽然《刑法》第293条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统一的规定,但由于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在不同地区犯此罪的,对行为人的处罚都是不一样的,因为各地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天津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


·广东盗窃罪量刑标准2023是什么?
      广东盗窃罪量刑标准2018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1-3千元,属于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3-1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盗窃公私财物30-5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对于因为盗窃受过处罚,2年以内因为盗窃受到行政处罚的,应当加重处罚。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


·醉驾受拘役在哪里关押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醉驾受拘役在哪里关押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拘役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处罚种类。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知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道刑人一月可以回家...


·偷逃税入罪起点是多少钱?
      偷逃税入罪起点是多少钱?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


·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怎么承担
      虽然在很多方面,我国是给予了精神病人特殊保护的,但这并不代表在精神病人犯罪的时候,也一律不追究其刑事责任。那要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此时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该怎么承担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怎么承担 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


·组织领导传销罪诈骗的规定有哪些?
      在如今快节奏的生活状态之下,很多人都压力都非常大,想着能在最短的时间里赚取更多的钱,而更多时候会因为这种心理陷入违法组织就像传销组织,导致让自己的经济受损精神恍惚,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状态,那组织领导传销罪诈骗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组织领导传销罪诈骗的规定 1、在...


·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一、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


·刑事拘留能保释吗?刑事拘留有哪些条件
      刑事拘留能保释吗?刑事拘留有哪些条件关于刑事拘留中能否适用保释的情形,在什么样的情形下可以适用刑事拘留呢?刑事拘留购如果想要取保候审,那么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呢?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分析介绍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问题以及哪些情形下可以刑事拘留的问题。一、刑事拘留能保释吗...


·不能犯属于犯罪未遂吗?
       一、不能犯属于犯罪未遂吗? 不能犯又称“不能犯未遂”。以行为的实行能否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而对犯罪未遂而划分的犯罪未遂的类型之一。中国刑法理论把不能犯未遂区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两种。 又称“不能犯未遂”。以行为的实行能否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而对犯罪未遂而划分的...


·抢夺未遂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抢夺未遂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被抢夺物品的价值决定,即使抢夺未遂,依然要追究法律责任。被抢夺的物品价值满足抢夺罪立案标准的,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有哪些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有哪些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