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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不认罚要怎么办

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出行政诉讼,且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经执法人员催告后,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义务,执法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认罚”考察的重点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应当结合退赃退赔、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因素来考量。《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量刑指引》第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司法公正。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实施法律监督。


·滥用职权认罪悔罪书内容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民主的国家,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由于体制上的缺陷以及公务人员自身素质的缺失,有时会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滥用职权时被查处时需要写下认罪悔罪书,在认罪悔罪书当中需要对于犯案过程做出详细解释。 滥用职权认罪悔罪书内容有哪些? 滥用职权认罪悔罪书...


·传销罪的罚金规定是怎样的?
      一、传销罪的罚金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对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罚金没有具体数额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并处以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具体怎么判由法官结合整个案件的情节确定具体数额。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


·私贩烟草怎么量刑
      私贩烟草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处罚程度根据私贩烟草的数额而有不同。根据《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是指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这里的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犯罪对象是不特定的人或者公私财物。所谓不特定性是指刑法中的危害行为侵害的犯罪对象或者造成的危害结果事先无确定性...


·刑事诉讼法中有利于被告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它对刑事诉讼起到了指导作用,法院在审理案件是,应依据该法律进行公平公正的判决。法律一向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刑事诉讼法也不例外,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中,同样保障了被告的基本权益,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有利于被告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一、犯罪嫌...


·刑诉法精神病鉴定法定时间要多久?
      精神病人在刑事案件中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存在,而且案件在调查中精神病人的动机对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是会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的,但是在这之前最好是对其做一下精神鉴定,那么刑诉法精神病鉴定法定时间要多久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刑诉法精神病鉴定法定时间要多久? 鉴定机关在受理后...


·如何界定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
      虽说打人的行为,很多时候都是会以故意伤害罪来定罪处罚的,但其实有些情况下构成的不是故意伤害罪,而应当是寻衅滋事罪。定罪不准确,主要是因为对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区分不清楚。那究竟实践中该如何界定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界定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


·刑事诉讼法收取保证金标准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收取保证金标准是什么第七条规定,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寻衅滋事罪量刑规范条例具体有哪些?
      社会的稳定需要我们每个人来共同维护,尤其是对一个国家而言,社会的稳定更是国家长盛久安的基础,所以是我国这样一个依法治国的大国,有着相当完善的法律来维护社会安定,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有关寻衅滋事罪量刑规范的内容。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随意殴打他...


·失火罪是危险犯还是结果犯
      失火罪是危险犯还是结果犯?失火罪是危险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火罪的情节轻重,最高法...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成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不然的话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是不能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那究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律均限定为物质损失。“物质损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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