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协议不履行需要怎么处理?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对一方不支付补偿款的行为,另一方应依法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离婚女方能否得到补偿?
      离婚女方能否得到补偿离婚女方能否得到补偿,要看男方是否存在过错,只有在男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女方才可以要求进行赔偿,如果男方并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女方是不可以要求补偿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只有符合以下规定,才会涉及到补偿,或者赔偿。《民法典》(2021...


·起诉离婚判决书什么时候下来,程序有哪些?
      如今,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离婚案件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但是,离婚双方对于离婚的程序以及所需的时间都不是很清楚,很多人会问,起诉离婚判决书什么时候下来,程序有哪些?这里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判决书发放时间 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需要一定的时间。 通常一审...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因离婚后财产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


·非重婚的婚姻登记错误怎么办?
      非重婚的婚姻登记错误怎么办? 一、非重婚的婚姻登记错误怎么办? 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的处理办法是: 1、民政局婚姻登记错误,造成重婚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行为。 2、婚姻登记行为撤销后,婚姻关系自行解除,不需要再提起民事诉讼。 3、当然,无效婚姻的财...


·可撤销婚姻的财产怎么处理
      婚姻一旦被法院撤销,接下来要考虑到就是可撤销婚姻的财产分配以及可撤销婚姻的子女抚养权问题。两人同居期间,必然牵涉财产,包括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当婚姻被撤销,如何处理可撤销婚姻的财产?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可撤销婚姻的财产怎么处理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


·最高法关于抚养费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法关于抚养费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颁布日期】1993.11.03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领了结婚证能撤销吗 ?
      领了结婚证能撤销吗 ?一、领了结婚证能撤销吗 只有因胁迫结婚的,才有可能会被撤销。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


·离婚诉讼时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离婚诉讼时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时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一)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


·离婚财产保全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保全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产权记载在一方名下,那么,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完成房产转移的过户交易手续,将售房款归为...


·一、抚养权抚养费法律规定必须由父母给吗?
      一、抚养权抚养费法律规定必须由父母给吗? 如果子女的抚养人是父母就应当由父母给。除非特殊情况,一般子女的抚养人都是父母,父母对子女有直接的抚养义务应当抚养小孩到其成年,抚养费包含了生活费,学费等等费用,具有法律效益。 二、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方式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


·起诉离婚举证时间大概有过久?
      民事诉讼的胜诉与否关键在于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能提供最直接有力的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诉讼目标也就能尽可能的实现,离婚诉讼案件自然也不例外。但是诉讼案件的举证是有时限要求的,当事人必须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时限内提交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那么起诉离婚举证时间大概有多久呢?我们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