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主体不同。2.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为了个人使用或者为;他人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是为了单位另行使用。将特定款物用于改建楼堂馆所等。3.犯罪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其次是侵犯了国家对公共财产的使用、处分权;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室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及国家对特定款物的管理权。4.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挪用公款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表现为行为人将自己保管或经手的特定款物,未经批准,擅自调拨,用于其他方面。实施挪用特定款物,情节严重,挪用数额巨大,影响恶劣,这种挪用行为无论是用于非法用途还是合法用途,都构成挪用。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5.犯罪对象不同。6.犯罪的刑罚不同。二、区分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首先,并非所有的挪用公款行为都构成犯罪。因此,认定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界限的关键,是看该挪用公款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具体来说,是看该行为是否属于下列法定的挪用公款而构成犯罪的行为范围,除此范围之外的其他挪用公款行为,应视为挪用公款的一般违法行为。下列挪用公款行为属于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2、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属于严重侵犯了国家利益的行为,对于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并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


·闯红灯罚款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闯红灯罚款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在道路上驾驶,驾驶人应该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一个小孩都知道的交通法规,如果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的,应该受到相应的交通违章处罚,一旦处罚,都会被给予扣分或者是罚款等。那么闯红灯罚款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闯红灯怎么处罚?...


·公司债权债务说明怎么写?
      公司债权债务说明怎么写? 如果一个公司将同其它公司的业务关系转移到另外一家公司,那么相应的债权债务也要随之转让。这时候需要两家公司出具一份公司债权债务说明,表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到现公司。那么公司债权债务说明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整理的这篇范文。 债权债务转让证明 ...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面对债权债务及其相关问题,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要十分谨慎。尤其是在面对债务难以摆脱,债权很难收回这种局面。那么,债权债务处理中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呢?律师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债权债务处理中的问题1、债权...


·离婚一方所负债务怎样进行偿还
      离婚一方所负债务怎样进行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但是在诉讼中,一般不会出现由一方全部承担债务的情况。所以,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到底是不是合理的...


·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怎么办?
      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怎么办? 一、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怎么办? 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将借条撕毁或者是留存相应的还款的证据,这样的话就能够证明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对方是没有办法要求债务人再次还款。 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还款时借款人借条不见了怎么办
      还款时借款人借条不见了怎么办?还款时借款人找不见借条的话应该让出借人写一份收条,收条可以证明已经还款,收条的写法是: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


·债务纠纷民事诉讼费是多少
      债务纠纷民事诉讼费是多少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


·借钱不还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借钱不还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一、借钱不还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1、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若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 2、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你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这会债务人...


·学生借高利贷不还怎么办?
      学生借高利贷不还怎么办? 一、给学生放高利贷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1、给学生放高利贷,贷款公司将注意打到学生身上,西安贷款公司给学生放高利贷,这样的行为到底合不合法呢?既然是学生,肯定不是有固定收入的人群,那么十八岁以下是属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群,借贷高利贷...


·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个人借款需要和对方签订合同,保证能够准时的还款。但是难免会出现借款之后还不上款的情况。所以我国法律也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陈述了违约之后应当承担的责任。那么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都有什么? 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都有什么 1、依照《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明...


·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注意哪些
      近些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不少债权人在遇到债务纠纷时,都会选择通过去法院起诉的方式去解决,而诉讼也是有一些相关事项需要注意的。那么,在实践中,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注意哪些呢,也就是说,债权人起诉需注意问题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债权人向法院提...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