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对于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对于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既遂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二、有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未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或者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数额不满二十万元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未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该珍贵动物死亡或者无法追回等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二)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该珍贵动物死亡、无法追回等情形的。

不以牟利为目的,为留作纪念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进境,数额不满十万元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野生动物资源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对于不法分子通过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的行为,是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区分标准来进行判决处理,不同的违法情节所判决的依据是不同的,具体情况还需要进行审查后认定。




·犯罪构成分为几个方面分别是什么
      犯罪活动肯定是不允许的。但是,在对犯罪案件定性的时候,必须严格区分犯罪案件的类型,或者看犯罪案件属于那一类型。也就是说,所有的犯罪的构成都是从几个方面来进行定罪的,这样才可以很好地维护好司法的公正。下面,我们就为您既介绍一下犯罪构成分为几个方面分别是什么? 一、犯罪构成分为几个...


·不作为刑事犯罪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不作为刑事犯罪的前提条件是什么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


·挪用资金罪立案程序是怎么样的?
      挪用资金罪立案程序是怎么样的?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职责,且隶属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准许,予以立案;认为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职责,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职责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准许,不予立案...


·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有哪些区别
      《刑法》中总是有很多相似的犯罪,有的甚至只有一字之差,如抢劫罪与抢夺罪,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搞得清楚他们之间的不同。今天,我们就来为您区分一下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两者都侵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在认定犯罪时应当参照有关保护森林的法...


·刑事拘留律师会见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拘留律师会见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拘留律师会见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看守所在收到律师辩护人的会见请求后的48小时内安排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


·被告故意伤害罪拘留合法吗?
      被告故意伤害罪拘留合法吗? 一、被告故意伤害罪拘留合法吗? 被告故意伤害罪拘留是合法的,如果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一是可以请律师进行辩护,二是可以和受害者及其家属协商,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判刑?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将醉驾这种行为列入刑事犯罪行为以后,目前
      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将醉驾这种行为列入刑事犯罪行为以后,目前所取得的结果来看,很少有交通事故是因为醉驾而形成的,这就体现了醉驾入刑的重要意义。关于醉驾的规定其实法条是非常多的,包括醉驾的标准和醉驾的刑事责任。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最高院关于醉驾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院关于醉驾...


·罪犯立功审批程序是什么?
      罪犯是否立功或者有重大立功的判定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如果被认定是有立功,则会得到减刑等奖励。立功对于罪犯本身有好处,对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和谐也有极大的帮助。但是社会上也有很多人利用罪犯立功可以减刑的规定,投机取巧,钻法律的空隙。如果对于罪犯立功审批程序了解透彻,便可以极大的避免这样事...


·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就意味着无罪吗?
      一、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就意味着无罪吗? 并不意味着无罪,可能是犯罪事实无法认定,在犯罪证据确凿后可以依法批捕处理。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最轻怎么判?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最轻怎么判?《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向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集团通风报信...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