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151条第2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的;

(2)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二件以下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八件以下的;

(3)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等恶劣情节的。

(4)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

(5)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的。

二、量刑标准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不满三件,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不满九件的;

(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不满三件,且具有造成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等情节的。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

(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标准,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文物严重毁损、无法追回等情形的。

三、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具体是其中的禁止出口制度。犯罪对象是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所谓文物,是指遗存于社会、埋藏于地下、水下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人类的历史文化遗物。根据《文物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文物具体包括: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2)与重大历史事件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6)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等。

作为走私对象的文物并非包括上述所有文物,而只是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所谓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是指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文物出口和个人携带文物出境,都必须事先向海关申报,经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发给出口许可证才能出境,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除经国务院批准运往国外展览的外,一律禁止出境。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31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以走私论处,但本法第325条已将此行为单独立罪,本法实行后,此行为不再构成走私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督,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国(边)境的行为。其行为方式与走私武器、弹药罪一致,这里不再赘述,具体可参见有关介绍。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亦可以是个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为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仍决意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出国(边)境。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至于其动机可多种多样、如卖给国外、赠送给国外之人等,但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

文物是我国历史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是我国古人智慧结晶,是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历史的证据,作为中国公民,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民族精神上,都应保护文物。

·依法先期羁押折抵缓刑几日
      依法先期羁押折抵缓刑几日先期羁押的并不能抵缓刑的时间。缓刑是考验期,不是刑期,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诉。但如果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规定,收监执行的,判决前先期羁押的时间折抵刑期,先期羁押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缓刑考...


·暴力犯罪再犯新罪不适用缓刑吗
      暴力犯罪再犯新罪不适用缓刑吗情节轻适用,情节严重不适用。《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分子在一定的考验期间里符合法定条件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哪些条件会构成生产并销售劣药罪?
      哪些条件会构成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


·集资诈骗罪最新判决处罚规定是什么?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越来越多,更多的人选择将闲置的资金用来投资。而资本市场本身充满了风险,除了各种不确定性,还有各种类型的骗术,最为典型的就是集资诈骗。集资诈骗在我国属于《刑法》规定的一种罪名。那么,集资诈骗罪最新判决处罚是怎样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集资诈骗罪的...


·拒执罪刑拘会判多久?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往往会碰到拒绝履行法院判决责任的情况,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成为拒执罪。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承担相应责任和履行义务,那么法院强制执行。那么拒执罪刑拘一般会判多久呢?下面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供您参考。 一、拒执罪判决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


·容留卖淫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容留卖淫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是什么?容留卖淫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食品的监管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国家专门成立食品监管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就应该承担其工作职责,如果在工作中有渎职行为的,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且情况严重的就要立案侦查了,下面我们来为您具体说明一下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食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


·众筹非法集资罪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近些日子来,有些人一直在问我们众筹和非法集资的区别,那么我们一起来谈一谈众筹非法集资罪二者的区别是什么?其实非常浅显易懂,众筹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非法集资是违法的,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下面我们将介绍具体的区别是什么。众筹跟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众筹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非法集资是...


·贩毒能判缓刑吗?涉嫌贩毒会如何判刑
      贩毒可以说在中国是一种很严重的行为,毕竟《刑法》中对贩卖毒品罪的量刑中最高的为死刑,也就是说我国将贩毒罪规定为了重罪。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就认为构成贩毒罪是不能判缓刑的,那到底贩毒能判缓刑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贩毒能判缓刑吗 缓刑的适用条件: 1、缓刑...


·非法持有毒品罪有什么规定
      我们国家是严打毒品一事的,所以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特意做了比较宽广的定义进行处理这类案件。首先,我们无需知道这些毒品具体是属于哪一种类的,不管是鸦片也好还是海洛因,只要行为人知道这是毒品并且是非法持有者,那通通都会触犯此罪。还有一点可以看出这一罪名的严苛之处在于数量上,此罪要立案对数...


·撤销缓刑的程序是怎样的
      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判适用缓刑的话,其实这是很有利的,不过也要顺利的度过了缓刑考验期之后,那么才会不执行原判刑罚。而在此期间也有可能出现撤销缓刑的情况,那实践中撤销缓刑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撤销缓刑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缓刑撤销的程序...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