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法中如何规定生产并销售劣药罪量刑标准

犯了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或者同一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二、关于销售他人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问题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尚未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六万件以上的;(二)尚未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三万件以上的;(三)部分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已销售标识数量不满二万件,但与尚未销售标识数量合计在六万件以上的;(四)部分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已销售标识数量不满一万件,但与尚未销售标识数量合计在三万件以上的。没有经过原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进行使用的商标就叫做伪造商标针对于使用伪造商标,是侵害了他人的版权,也对消费者所进行购买的产品造成了一定的不安全隐患。所以我国针对于销售假冒伪劣的商标将会予以重罚,具体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成年打架斗殴拘留都有哪些规定
       一、如是行政拘留,因是未成年人,有可能会减免处罚,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绑架罪犯罪既遂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绑架罪犯罪既遂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一、绑架罪犯罪既遂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绑架罪犯罪既遂标准是在绑架犯罪中被绑架人要在犯罪行为人向特定关系人提出财物和其他非法要求时,才真正具有“人质”的完全意义,绑架犯罪的基本犯罪特征才能全部具备,才能认定为犯罪既遂。 对于绑架罪成立形态...


·盗窃罪犯罪类型属于哪种?
      一、盗窃罪犯罪类型属于哪种?盗窃罪的犯罪类型属于侵犯财产犯罪。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2.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秘密窃取,就是行为人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罪意见有哪些?
      抢劫罪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员使用威胁或暴力的手段抢夺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导致受害人的伤亡。高高人民法院为了使各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更好地适用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抢劫罪案件的审理提出了指导意见,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罪意见的具体内容吧。 ...


·怎么确定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
      提起刑事申诉的,针对的是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并且同时规定原则上要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该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诉。实践中当事人该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


·寻衅滋事罪轻微伤拘役对吗?
      寻衅滋事罪轻微伤拘役对吗? 一、寻衅滋事罪轻微伤拘役对吗? 根据法律规定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 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


·解除刑事辩护告知书应该怎么书写?
      解除刑事辩护告知书应该怎么书写?解除刑事辩护告知书应该包含的内容有;标题,告知书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有时也可以只由事由和文种;开头。写行文的缘由、背景和依据。一般来说,告知书的开头或说明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或简要叙述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疑惑和困难;主体...


·民事拘留期限和行政拘留区别有哪些?
      民事拘留期限和行政拘留区别有哪些? 一、民事拘留期限和行政拘留区别有哪些? 1、法律性质不同: 民事(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行政拘留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 2、适用对象不同: 民事拘留适用于实施了妨害民事诉...


·危险驾驶罪要判多久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一个广告词。因为酒驾就属于危险驾驶,那么还有哪些行为也是危险驾驶呢?危险驾驶要判多少年?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了解。我国有关法律就这样说:如果因为违反了交通法规造成重大的交通事故,比如说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是导致他人的财产受到严重的损失,将会被处...


·拒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为了保证法院的判决、裁决能够得到公民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自觉履行并且因此而树立公正严明的国家形象,在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时候专门制定了拒执罪来预防拒绝执行判决而引发的犯罪行为,但拒执罪也需要主体满足相应的构成要件才能定罪。那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拒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涉案人员构成犯罪未捕一定被批捕吗
      一、涉案人员构成犯罪未捕一定被批捕吗 构成犯罪未捕是不一定会被批捕的,只要不构成批捕的条件那么就不会被批捕,对于不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之后就会释放当事人,如果之后执法人员找到证据的话那么也是有批捕的权利。看守所拘留不一定就会被批捕,只要证据不够的话,那么就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