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标法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

商标法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一、商标法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这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法定赔偿。

二、连续侵权的赔偿计算问题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三、如何确定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六十三条对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一款规定:“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时,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第三款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侵权案件确定赔偿数额时,首先会考虑权利人受到的实际损失。但在司法实践中,权利人很难对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举证,存在着举证难的现实情况。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便需进一步考虑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而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完全是侵权人掌握的,在实践中权利人很难提供证据证明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情况,且侵权人往往也不会提供侵权相关的账簿、资料等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在此情况下,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标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登记区别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登记区别是什么? 软件已经越来越离不开我们,无论是我们的学习,我们外交,我们的娱乐等等都是需要软件进行帮助的。我们手机,电脑上都下载了自己喜欢的,经常能够用到的软件,那么关于软件是有一个著作权还有一个软件产品的登记的。关于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登记区别是什么?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怎么确定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怎么确定 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怎么确定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


·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什么东西
      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什么东西我国《商标法》中对商标权人能够享有的权利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包括使用权、独占权、禁止权、转让权以及继承权等等。针对其中的禁止权,您知道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什么 商标禁止权是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不经过自...


·注册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注册商标可以被保护多久
      注册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注册商标可以被保护多久根据我国《商标法》中的规定,我国相关法律只对注册商标进行保护,如果属于普通商标的话,那么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对于注册商标的保护也有一定的年限,到底注册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注册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 商标专用权...


·2023商标抢注法律条文主要内容是什么?
      商标抢注法律条文主要内容是什么?增加关于商标审查时限的规定;完善商标注册异议制度;厘清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规范商标申请和使用行为,禁止抢注他人商标,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规范商标代理活动。二、关于商标注册的申请需要注意什么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


·专利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专利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


·婚姻存续期间的著作权是否为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的著作权是否为共同财产 一、婚姻存续期间的著作权是否为共同财产 鉴于著作权人身及财产的双重属性,对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应当区别不同的情况。婚姻法只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关于著作权的归属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夫妻一...


·行为人怎样才算商标侵权 一、行为人怎样才算商标侵权?
      行为人怎样才算商标侵权 一、行为人怎样才算商标侵权? 从我国商标法规定来看,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通常包括以下要件: 1、造成损害后果或即将发生损害后果,即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已经造成损害或者即将造成损害,可表现为产品销量下降,利益的减少或者商标信誉降低等。 2、行为违法性,即...


·专利技术许可合同是怎样的
      专利技术许可合同是怎样的? 专利是发明者的脑力劳动成果,专利申请之后,如果该专利商业价值,会有生产企业会想要使用该专利,这时就要获得专利所有人的许可。双方就专利的许可期限、许可范围都需要签订专门的合同进行约定,那么,专利技术许可合同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中的范文来了解一下吧...


·商标相似但不一样可以告侵权吗
      可以。商标相似就可以告侵权了。商标的近似判定规则:对于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而成的组合商标来说,商标局通常会将其拆开并分别审查。只要有一个元素和别人商标中的元素构成相同或近似,则该组合商标将被驳回。商标的近似判定方法(1)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


·申请的专利可以撤销吗
      申请的专利可以撤销吗这个答案是肯定的。我国的《专利法》就有这样的规定,如果专利权还没有被授予,那申请人是可以在此之前随时撤回原申请的。如果要撤回申请的专利,原专利申请人就要向相关的专利行政部门去提交要求的书面声明。声明里面,就需要写明申请撤回的专利名称,申请的号码,以及申请的日期...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