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会判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会判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二、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加重处罚事由有哪些?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而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数量较大,参照前引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五十万元以上。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1)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六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三十万元以上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三、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特别加重处罚事由有哪些?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而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是本罪的特别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数量巨大,参照前引司法解释的规定,包括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1)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二百万元以上的;(3)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接近数量巨大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综合上面所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税务局统一的进行管理,如果有人对其进行伪造这种行为很明显已经构成犯罪,对于此罪的处罚就会按照伪造的数量来进行判决,作为犯罪的当事人不仅要被判有期徒刑,而且还要承担起相应的罚金。


·刑事案件中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有哪些期间
      刑事案件中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有哪些期间一、刑事案件中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有哪些期间 下列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3、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


·留置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为多少日
      留置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为多少日?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


·犯罪未遂的处罚规则是什么
      犯罪未遂的处罚规则是什么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


·单位犯罪责任具体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之所以区别于个人犯罪,不仅仅是一个主体的问题,而且在整个犯罪构成上,都具有不同于个人犯罪的特征,因而单位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既然构成了犯罪,那自然是要承担责任的。究竟单位犯罪责任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解答。 一、单位犯罪责任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


·刑事和解适用哪些案件
      刑事和解适用哪些案件 一、刑事和解适用哪些案件 1、从案件条件来看,可以包括部分法定刑在三年以上的案件(如部分非法拘禁案、敲诈勒索案)以及部分法律规定可以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但犯罪情节恶劣、严重侵犯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重大案件、累犯及应当数罪并罚的案件,不适用和解,可以通过其他方...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机关在使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一下的问题: (一)最...


·法院对于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
      法院对于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法院对于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主要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行贿罪20万判多少年?
      一、行贿罪20万判多少年? 行贿罪20万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是多少
      一、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是多少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


·中考作弊怎么处理是否入刑?
      中考作弊怎么处理是否入刑?1、如果是考生个人作弊行为,是不会被判刑的,但是会被取消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会根据具体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考...


·民事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应中止审理吗?
      民事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应中止审理吗? 一、民事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应中止审理吗? 如果民事案与刑事案件相关联的应当停止民事案件执行。 对于刑事立案前民事案件已经审理终结这种情况,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或司法解释作出规定。可以参考公安施行的《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