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涉及刑事回避的案件但是却没有回避怎么办?

涉及刑事回避的案件但是却没有回避怎么办?

一、涉及刑事回避的案件但是却没有回避怎么办?

遇到需要回避但是却没有回避的情形时,公诉人等相关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的请求。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二、刑事回避的程序

1、回避的提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发现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回避制度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回避的审查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和第31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应当由法院院长审查和决定。

3、回避的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如果对回避决定不服,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如果没有当庭申请复议,回避决定就会发生效力。

不管是审判人员、侦查人员还是其他的司法人员,若是认为自己需要回避,那么首先需要向相关人员提出回避的请求,只有是请求被批准之后,才可以不参与案件的审理,并不能想当然的就自行回避。

·刑事和解后怎么处理?刑事和解后还能起诉吗?
      刑事和解后怎么处理?刑事和解后还能起诉吗? 一、刑事和解后怎么处理? 刑事和解后可以撤销案件。 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和解之后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 检察机关在办理...


·看守所拘留10天怎么算?
      看守所拘留10天怎么算? 一、看守所拘留10天怎么算? 看守所拘留10天从被拘留之后的第二日开始计算,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往后推十天就是拘留的bai时间,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生自由一天,折抵行政拘留1日。 法律依据: 《拘留所...


·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会判缓刑吗
      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会判缓刑吗 一、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会判缓刑吗? 不会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


·刑事拘留20天批捕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拘留20天批捕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


·我相信,电镀厂污染环境罪对大多数人来讲都是很陌生的,甚至从来
      我相信,电镀厂污染环境罪对大多数人来讲都是很陌生的,甚至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有这个罪名。电镀厂作为环境污染的很大一部分来源,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因此,电镀厂污染环境罪的出现是很有必要的,能够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电镀厂污染环境罪罪名成立的判断标准和处罚方法。一、...


·刑事诉讼法侦查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侦查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我们现实中的每一个人来说,刑事诉讼法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刑事诉讼法配合着刑法配套使用将会发挥其作用,但是刑事诉讼法您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比如说刑事诉讼法侦查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


·危险驾驶罪怎么处罚,它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青年人都喜欢在道路上开着机动车追逐玩耍,这是行为是非常危险的,要是情节恶劣还会构成犯罪,受到刑法的处罚。很多人就有一个疑惑,一旦构成危险驾驶罪该怎么处罚呢?这个疑问,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你的疑惑。 一、危险驾驶罪怎么处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刑诉法里的近亲属都指哪些人
      在三大诉讼中,其实都是有关于近亲属的规定的,但由于诉讼情况不一样,也就导致在不同诉讼案件里面关于近亲属的规定范围不同。那在刑诉法里的近亲属主要是指哪些人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刑诉法里的近亲属都指哪些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


·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样的
      减刑的适用对象中包括了有期徒刑,但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讲,想要获得减刑机会就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同时我国对减刑的幅度也是有限制的。那究竟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样的?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样的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


·北京污染环境罪案例有哪些
      北京污染环境罪案例有哪些?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环境带来的问题,国家和政府也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对此研究和发布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法律,北京是我们的首都也是我国的城市中心,是我们的模范手册,是我们遵循的范本,是全国人民关注的重点,下面我们来看看北京污染环境罪案例有哪些...


·在农村晚上偷鸡会拘留多久?
       一、在农村晚上偷鸡会拘留多久? 根据鸡的价值而定。鸡的价值如果没有超过一千元最长行政拘留不超过十五天。偷东西不管是偷鸡还是别的东西,东西价值如果超过了一千就算盗窃,属于刑事案件,会被立案侦查,如果没有超过一千元就会被处行政拘留。 二、盗窃罪如何量刑 各地区的盗窃罪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