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判拘役2个月留案底吗2023

判拘役2个月留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随人们一生的,是不会消除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二、未成年拘役会有案底吗有,但是现在单位查询不到,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所以,只要是刑事处罚,都会留有记录,也就是案底,那么未成年被拘役同样也会留有案底,但是因为是未成年人,对这个案底要进行封存,一般单位和个人是查不到的,对以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不会有影响。被判拘役,是会留下案底的,且无法取消。因为拘役是属于构成刑事犯罪后所被判处的一种刑罚,而刑事犯罪记录会被记入公民的个人档案中。拘役是对犯罪分子刑事犯罪后所给刑事处罚,会留案底,而被载入档案的犯罪记录一般在公安机关所保存,终身都不能取消。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分教,致其恶习得到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恶性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其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刑法的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


·犯罪中止的形式有哪些?
      犯罪中止的形式有哪些?犯罪中止的形式具体如下:(一)根据犯罪中止的时间可以分为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止的及时性,对于认定中止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中止及时性的特征,以下两种行为不能视为犯罪中止:1、预备阶段的中止在犯罪的预备过程中,自动地...


·刑事案件中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有哪些期间
      刑事案件中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有哪些期间一、刑事案件中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有哪些期间 下列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3、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


·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坐多久的牢
      无期徒刑并不是人们以为的需要罪犯坐一辈子的牢,在满足法律中规定的减刑条件下,那么罪犯最终也是有被释放的一天的。但减刑并不是说可以直接减刑期减来没有,法律中规定无期徒刑减刑后也是需要实际坐一段时间的牢,那到底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坐多久的牢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期徒...


·入室杀人未遂怎么判刑
      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入室故意杀人的既遂标准,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入室过失杀人的既遂标准,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满多少岁的人犯罪应该负刑事责任
      在我国刑事案件的处理当中,一般来说犯罪行为人的年龄与刑事案件的审判没有必要的关系,比如犯罪行为人本身就是成年人。如果犯罪行为人是话没有成年的公民,这时候你哪领的确认是非常的关键,年龄是否达到我国法律里面规定的年龄,意味着是否要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判刑的轻重,甚至是关于死刑的处罚能否...


·在刑事审判中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在刑事审判中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


·不知情销售有毒食品罪可以缓刑吗
      要看情况,如果满足缓刑的条件就可以。缓刑的条件为: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犯罪分子确有悔改,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


·犯罪嫌疑人聚众涉黄要被判几年
      犯罪嫌疑人聚众涉黄要被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罪嫌疑人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


·最新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2023
      虽然在《刑法》中对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统一的规定,但现实中由于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因此就导致了在不同的地方盗窃的数额不同,最终处理结果不一样。这主要是因为各地对盗窃罪的量刑幅度规定不同,下文中我们带来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2017,帮助你了解河南省关于盗窃罪的量刑规定。 ...


·新刑法减刑条例是什么
      减刑是对原有刑罚的减轻,但是要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减轻,减刑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法院。但是我国刑法规定了限制减刑的情节,也就是说不一定每个人都能获得减刑、都有减刑机会,那么新刑法减刑条例内容有什么呢? 减刑的概念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


·刑事诉讼法中物证包括哪些?
      作为一名已经步入社会的社会人士,无论我们有没有遇到过与刑事诉讼相关的案件,对于刑事诉讼这一词语都是听过并有一些了解的。在判决刑事诉讼案件时,会涉及到一些与案件有关的物证,这些物证是影响判决结果的重要证据,那么在刑事诉讼法中物证包括哪些呢? 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