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包庇罪与窝藏罪的区别是什么

包庇罪与窝藏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包庇罪与窝藏罪的区别

(1)窝藏罪主要表现为实施积极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藏匿,以逃避制裁的行为。所谓“提供隐藏处所、财物”,是指把犯罪的人藏匿于一定的处所或为犯罪的人提供金钱和物质。所谓“帮助其藏匿”,是指除上述提供的隐藏处所、财物之外的其他帮助犯罪的人逃匿的行为,如为犯罪的人指示逃跑路线、方向。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这里的“处所”是否为行为人所有或占用、使用,不影响窝藏的性质。行为人既可以把犯罪的人藏匿于自己所用或占有、使用的地方,如自己的家中、租用的房子、使用的单位宿舍或办公室等,也可以把犯罪的人藏匿于他人所控制和使用的地方,如朋友、同学、亲戚等人的室中或宿舍等,还可以将其藏匿于其他地方,如山洞、树林等。

(2)包庇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的行为。所谓“为犯罪的人作假证明”,是指自己向司法机关和有关组织出具口头或书面的假证明,意图使犯罪的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行为人不是自己提供假证明,而是帮助犯罪的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则可能构成其他罪,不构成包庇罪。

二、包庇罪的处罚标准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主要指窝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窝藏、包庇罪行极其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等。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怎样构成过失决水罪
      怎样构成过失决水罪 ?一、过失决水罪能判几年 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过失决水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怎样构成过失决水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


·犯洗钱罪怎么判刑处罚?
      一、犯洗钱罪怎么判刑处罚 (一)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上以百分之二十...


·最新无锡市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
      我国法律规定走私毒品的行为分为了输入毒品和输出毒品,并且要求是出入国境线,否则的话就只能是运输毒品。由于各地走私毒品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也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作出了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无锡市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贪污罪受贿罪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受贿罪同属于贪污贿赂犯罪当中的一种具体罪名,并且也都是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因此对于很多人来讲,可能都不太能区分清楚这二者,那究竟贪污罪受贿罪区别有哪些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贪污罪受贿罪区别有哪些比较两罪的不同,需要从以下六个角度入手进行分析:1、...


·团伙抢劫打伤民警如何定罪
      一、团伙抢劫打伤民警如何定罪 打伤警察是袭警,不以独立罪名模式存在,袭击警察行为多以“妨害公务罪”论,根据伤者的伤情视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一)...


·在我国缓刑可以去香港吗
      一、在我国缓刑可以去香港吗 按照国内有关法律,缓刑人员,原则上必须在居住的地方,不能够象正常人一样到外地,更不能办理出国手续,除非你得到公安局的特别批准。所以,国内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局,不会给你办理赴港签注。如果你通过一个旅行社,隐瞒你的问题,他们可以帮你弄证件过香港。但...


·绑架罪变成非法拘禁罪的辩护要考虑几个方面因素?
      绑架罪变成非法拘禁罪的辩护要考虑几个方面因素?要考虑2个方面因素。第一,从客观行为上看;第二从主观心态上看,非法拘禁要求是要侵害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而绑架罪是要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提出其他要求为目的。非法拘禁行为和绑架行为都是要控制受害人的人身自由的,不论是否使用暴力。第一,从客...


·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是多少
      一、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是多少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以处一年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以处一年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以处一年有期徒刑的,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鉴定的依据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二、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之一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


·刑事案件要求辩护律师需要遵守哪些义务
      一、刑事案件要求辩护律师需要遵守哪些义务? 1、律师执行辩护职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恪守律师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 2、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律师不得故意歪曲或捏造事实,毁灭证据或制造假证据,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