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就等于婚姻无效吗?

离婚就等于婚姻无效吗?离婚是不等于婚姻无效的,离婚和无效婚姻就有着本质上的据别。现归纳以下几点:1、基本功能不同离婚是法律允许当事人摆脱婚姻的效力即婚姻的拘束力的一种手段或行为,它是当事人自愿终止婚姻关系的个人意思的反映,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无效婚姻制度最初诞生也是为了使人们合法摆脱婚姻的束缚。但是在现代社会中,无效婚姻作为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处理违法婚姻,提高婚姻质量,维护婚姻法的尊严。2、前提不同离婚是已成立而又完全有效的婚姻,因婚后发生的原因向将来消灭婚姻的效力。因而合法有效的婚姻存在是离婚的前提;而无效婚姻中双方当事人的结合在成立之始就存在重大瑕疵,因而原则上从缔结之日起就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3、请求权人的范围不同离婚是解除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作出终止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因而只有离婚双方当事人才能提出离婚之诉。无效婚姻是当事人违法结合的法律后果,具有明显的制裁性质。所以,对于宣告无效的婚姻,除当事人享有诉权外,利害关系人和检察机关都可提起婚姻无效之诉。4、时效期间不同婚姻无效的请求权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生存期间行使,也可以在夫妻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而离婚请求权只能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行使。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和婚姻无效可能会产生一个结果,就是双主再无婚姻的关系,但对于这两者是属于完全不同的情形,一种是合法婚姻导致双方的关系解除,而对于另一种是属于不合法的婚姻导致双方的关系解除,所以,在处理时就会结合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办理。


·军人提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离婚前的财产分割都是非常激烈的话题,人们遇到这类问题时总是找不到合理正确的处理办法,军人的婚姻是受法律严格保护这是个众所周知的,而当遇到军人提出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人们更是无从下手,所以今天我们就带你了解下军人提出离婚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 一、军人提出离婚财产分割...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我国《婚姻法》为了更好的保护在婚姻关系中遭受侵害的一方,特别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但是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如果在法定时效内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受害人该怎么进行离婚损害索偿?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一、提出离婚损害...


·未婚生孩子索要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脱离了传统的观念后,现代男女思想先进,未婚前也能有好几个孩子,可是越是年轻的男女越不懂事,最后连孩子都有了才发现各自双方都并不是真正合适的,这时候却让孩子跟着受罪。那么现在问题就在于未婚生孩子索要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通过具体的资料来了解一下。 一、法院判定非婚生子...


·先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会不利
      先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会不利?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不会对本人合法权益造成任何不利的影响,公民有提出离婚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


·女人想离婚男人不同意能不能离婚
      女人想离婚男人不同意能不能离婚 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和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等问题存在分歧和争议,不能协商处理的,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解决他们的婚姻纠纷。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对上述问题已经...


·如果发生遗弃家庭成员能离婚吗?
      在一段婚姻的过程中,夫妻双方是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赡养老人和孩子的,如果是遗弃家庭成员的话,是很容易造成纠纷甚至引起离婚的。那么,遗弃家庭成员能离婚吗?我们的法律中对于遗弃的规定还是比较多的,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如果发生遗弃的现象,如何进行依法维权。 一、遗弃家庭成员能离婚吗 2...


·减少抚养费的反诉有哪些条件
      民事诉讼当中,被告针对本诉的原告,提出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这就是反诉。针对减少抚养费的反诉,您知道要具备哪些条件吗?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减少抚养费的反诉有哪些条件 (一)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 (二)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


·母亲问女儿要回抚养费合理吗?
      母亲问女儿要回抚养费合理吗?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


·新婚姻法中再婚夫妻如何婚前财产公证?
      新婚姻法中再婚夫妻如何婚前财产公证? 再婚夫妻和复合还是有一定的区别,再婚夫妻属于各自离婚后再重新组合结婚,复合是原配偶重新登记结婚。再婚夫妻在婚前的财产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可以选择在婚前做财产公证,那么民法典中再婚夫妻如何婚前财产公证?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再婚夫妻如...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规定?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规定有哪些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二、房产分割1、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的认定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


·一、刚结婚三个月就离婚彩礼退吗?
      一、刚结婚三个月就离婚彩礼退吗?结婚三个月离婚,并不一定可以退彩礼,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可以退还彩礼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