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作日晚上加班和星期六加班怎么算工资

工作日晚上加班和星期六加班怎么算工资

一、 工作日晚上加班和星期六加班怎么算工资?

工作日晚上加班的加班工资是本人工资的1.5倍,星期六加班的加班工资是本人工资的2倍。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对于参加了工作的职工来讲,参加工作以后总应该知道自己每小时的工资收入,加班工资的话就是看加班了多长时间,比如说一共延长了三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这三个小时就是按照本人工资的1.5倍的3倍计算的。

·职工在选择就业的时候不仅仅会考虑工资的问题,还会考虑五险一金
      职工在选择就业的时候不仅仅会考虑工资的问题,还会考虑五险一金的购买问题,有些企业用很多理由拒绝给职工购买五险一金,那么交五险一金需要什么材料,是否需要个人档案和身份证。接下来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关于交五险一金需要的材料是哪些。 1、证明本单位依法设立的证照、批文及复印件,如《企业法人...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员工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加班的话,则单位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相应加班工资才行。实践中,针对不同工时制的劳动者,可能在计算加班工资上面有所不同。那到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加班工资如何计算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


·缴纳保险但没有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怎么办?
      缴纳保险但没有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怎么办?1、劳动者如果觉得和用人单位合作愉快,看好自己和用人单位的合作前景,最好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并完善相关手续。符合我们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2、劳动者如果想从用人单位离职的话。(1)你可以选择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看能否通过政...


·劳动仲裁代理有什么内容
      劳动仲裁代理有什么内容 关于劳动仲裁代理问题,目前国内对劳动仲裁代理人还未作严格要求,致使一些毫不懂法的人也来滥竽充数。值得下欣慰的是,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台了《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特别对 其他公民 代理人的资格、审查程序、权限、收费等方面作...


·浙江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工伤鉴定部门将员工的工伤伤残鉴定一共分为10个级别,员工的工伤如果能够评上级别的话,才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当然也是和员工的工伤伤残鉴定级别紧密相连的,这国家都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浙江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


·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有多长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用人单位一般都是会与其约定试用期的,而这个试用期的具体期限往往也是根据实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进行确定。那么三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一般是多长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有多长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雇佣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在实际生活中随着《劳动法》的普及,很多人都有一些疑惑,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是一样吗?其实这两者还真有区别,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有很多相似之处,在实践中很容易混淆。那么雇佣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吗?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 一、雇佣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劳动法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在经济上...


·试用期工资谈好后不对现怎么办
      虽然允许试用期内的工资比转正之后低,但也是有底线的,这个时候约定的工资要么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么不能低于转正之后岗位工资的80%。不过有些时候即使是试用期工资可能单位也不会兑现,那试用期工资谈好后不对现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试用期工资谈好后并没有兑现,该如...


·做过建筑工程的人都知道,在进行建筑工程建设时,一般都会把工程
      做过建筑工程的人都知道,在进行建筑工程建设时,一般都会把工程包给专业的公司或者团队来做,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工程承包。发包人一般不会把工程发包给一个供应商,把工程分包给两个供应商,这就是分包,这时候要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建设工程发包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样的呢? 一、建设工程分包合...


·工作异地劳动关系如何转?
      对于工作者劳动关系是至关重要的,劳动关系是保障自己在工作过程中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任何迫害,同时劳动关系也是保障企业单位的利益。很多人可能对劳动关系的法律知识不是很了解,如果要去转移劳动关系更是不知所措,那异地劳动关系如何转?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异地劳动关系转移需要注...


·一、解除劳动合同能不转养老保险?
      一、解除劳动合同能不转养老保险? 1、可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2、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