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抚养费应该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

离婚抚养费应该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法律只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及方式,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女今后的生活。因此,离婚时,应将他们明确地写在民事判决书中。二、怎么变更孩子抚养费“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为,抚养费的多少是根据去年或上半年的统计数字得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原定的抚养费不能满足子女正常的生活教育的需要,可申请增加抚养费。如果另一方确实有给付困难,可通过协议或判决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抚养费的减少或免除涉及子女的今后生活,所以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减免时应特别慎重。减少或免除子女的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减轻或终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当阻碍事由消失时,其给付义务自行恢复。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除非抚养孩子一方放弃索要抚养费的权利,否则的话,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国家股权可以转让吗
      可以。在国有股权转让时,除了一般股权转让须遵守的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原则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则:一是有条件转让原则。二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要目的的原则。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


·一、起诉被告没给抚养费如何进行?
      一、起诉被告没给抚养费如何进行? 起诉被告没给抚养费应该首先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来进行一个起诉状的递交,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


·离婚拒付抚养费被拘留的前提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孩子会与其中一方共同生活,而另一方则需要负担孩子必要的生活费,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抚养费。如果应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有可能会被法院拘留。那离婚拒付抚养费被拘留的前提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拒付抚养费被拘...


·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要是确定在离婚之后男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话,那么作为女方也是不能免除自己的抚养义务,此时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抚养义务。那要是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呢?这样的情况其实也是比较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疑惑吧。 一、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签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可以么?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时,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则应该在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同时,签订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对财产分割做出约定。这种协议经过双方签字后生效,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一般情况下,一方不得无故违约。那么签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可以么?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签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


·近亲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近亲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近亲结婚,在目前根据我们法律当中的规定,是属于无效的婚姻。这是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必须要对于这种情况来进行禁止,毕竟近亲结婚是会影响到下一代子女的健康发展,所以考虑到下一代孩子的健康发展,必须要近亲属之间结婚。除此之外的话,存在着重婚的这种现象,...


·离婚财产诉讼请求怎么写
      离婚财产诉讼请求怎么写离婚起诉书范文原告:秦某,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被告:陈某,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诉讼请求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2、婚生儿子陈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万元给原告(从 ...


·军人离婚财产分配如何操作
      一般夫妻离婚的都是因为感情破裂,对于军人婚姻来讲也不例外。但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军人婚姻中的财产分割可能就比较复杂。那到底和军人离婚财产分配怎么操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军人离婚财产分配如何操作 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


·国家赔偿的义务主体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公民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已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法制氛围,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即使知道侵害人是国家机关,大多数人也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这几年媒体报道的几起诉讼国家机关、请求国家赔偿的案例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那么,国家赔偿的义务主体是怎样定义...


·一、老公重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老公重婚财产怎么分配? 老公属于过错责任中的重婚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女方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男方确实有过错。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


·一、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案外人应该如何处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案外人应该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案外人应该中止诉讼活动,离婚案件涉及案外人的财产解决方式。对该种涉及案外人财产的处理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离婚案件先中止,然后要求离婚当事人先对该财产通过诉讼进行确认,在夫妻双方的财产份额确定后,再恢复离婚案件的处理;另一种做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