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隐瞒境外存款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隐瞒境外存款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1、隐瞒境外存款罪追诉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二款的规定,隐瞒境外存款罪是反映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隐瞒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币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子立案。2、隐瞒境外存款罪的处罚《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二、隐瞒境外存款罪的认定1、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隐瞒境外存款罪不以存款来源的违法性为构成要件,在境外取得的合法收入,也属于规定的境外存款,如依法继承的财产等。因为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立法原则是针对境外存款的监督,而不在于追究其财产来源是否有过错。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否则不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属于结果犯,必须具备隐瞒不报境外存款,且数额较大的事实才能构成犯罪。因此,从犯罪形态看,这种犯罪只有既遂,没有未遂。2、注意区分一罪与数罪。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在贪污、受贿后,将赃款转移出境,存入境外的银行的行为,法律已明确规定为犯罪。所以,如查明行为人已构成贪污罪或受贿罪,又将赃款偷偷转移存入境外,构成犯罪的,应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对确实查不出犯罪来源的“存款”,可只以隐瞒境外存款罪定罪量刑。如果国家工作人员的境外存款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是合法的,则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处。只有是国家工作人员才有可能是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犯罪主体,任何国家机关的职员的收入,一般都是不得在没有申报的前提之下,就将钱存入境外地区的银行的。若是不遵守法律的规定,非法将钱转移出境,且数额比较大的,就有可能会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


·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1、协商处理。 2、调解,债权债务当事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4、诉讼,债务纠纷...


·面对债务人逃债债权人有哪些
      面对债务人逃债债权人有哪些方式维权? 在日常生活中,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多少会和他人发生债务往来。现在是借钱容易要钱难,想要讨回债务是很困难的,那么面对债务人逃债债权人如何维权?债务人逃债都有哪些情形?这些问题作为债权人都要了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吧。 一、债权人如...


·被迫签字的借条算数吗?
      被迫签字的借条算数吗?被迫签字的借条是不算数的,借条的签订必须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办理,如果一方受到胁迫的,应当在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行使撤销请求权,受害者可以在一年之内...


·非诉讼方式追债的运用
      非诉追债的常用方法 1、通过立刑事案件的方式。与当地经济侦察大队密切配合立案; 2、电话、传真、Email方式; 3、直接上门; 4、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发律师函; 5、悬赏追债、网上公告、登报方式从债务人商业信誉角度施压,注意避免侵权; 6、通过取得债务人行政主管部...


·有借据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借据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有借据欠钱不还怎么办? 可以起诉对方,不要超过诉讼时效。看借条到期没,到期对方不还钱,又联系不到本人,就可以去对方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起诉时要有对方的居住地地址,不然没办法送传票。诉讼时效是从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日到期开始3年内。超过3年诉讼时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欠钱被起诉会坐牢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欠钱被起诉会坐牢吗?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有的时候因为经济上的原因所造成一时性的没钱,会找朋友融洽,也就是借钱。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借钱都会及时的归还的,所以会发生欠钱被起诉的情况,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欠钱被起诉会坐牢吗?那么,接下来...


·一、离婚财产与债务怎么处理?
      一、离婚财产与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


·发生欠债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发生欠债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一、发生欠债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1、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 2、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 3、下列两种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


·讨债技巧—居安思危催款兵法
      治国安邦,要在国泰民安时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危机;领兵打仗,要在胜利时想到可能遭遇的失败;企业经营,要在盈利时想到可能的亏损。同样,借款给别人,要考虑到对方的偿还能力是否能够按时足额还债。  安与危、胜与负、治与乱、盈利亏是生活、战争和经济活动中经常存在的矛盾。运用这一兵法的关键有以...


·父母生病夫妻借钱看病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父母生病夫妻借钱看病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借钱给父母看病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因此对于父母看病的费用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税收是国家财政收人的主要来源。依法保障国家的税收,对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税务工作...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