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婚前房产过错方有权利要求分割吗

婚前房产过错方有权利要求分割吗

一、婚前房产过错方有权利要求分割吗?

婚前房产无论对方是否有过错行为都无权分割,因为婚前房产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哪些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时过错方可能会少分一部分财产,因为分割财产是应该照顾无过错方,可是,不能分割婚前房产,不是因为对方是过错方,而是因为婚前房产本来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其他任何财产都是个人财产。

·贷款房离婚分割怎么分?
      2017年新婚姻法中队婚前婚后财产的分割问题做出了更为细致的区分。这对按揭房的离婚房产分割问题也产生了影响,贷款房离婚分割就此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二是婚后贷款并共同偿还,下面我们就和您详细讨论两种情况下的贷款房分割问题。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


·小产权房拆迁怎么赔偿,有何规定?
      小产权房拆迁怎么赔偿,有何规定?一、小产权房拆迁怎么赔偿?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 “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


·双方是属于重婚共同的房产如何分割?
      双方是属于重婚共同的房产如何分割? 一、双方是属于重婚共同的房产如何分割?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是属于无效的婚姻,而在同居期限取得的财产,应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起诉讼解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


·在买房子的时候,最主要的就是支付房款,但除了房款之外,其实当
      在买房子的时候,最主要的就是支付房款,但除了房款之外,其实当事人还需要承担一定的税费,主要是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需要交纳。那一般买房子要交的税费包括了哪些呢?虽然涉及到的税费项目比较多,但也是由买卖双方分别承担。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要交的税费有哪些 1、...


·一、夫妻离婚房产算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房产算财产吗? 1、房产增值部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


·房屋租赁合同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的。一般
      房屋租赁合同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的。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解除的。那么出租人想要解除合同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符合什么条件 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一、父母出资子女买房归属方是谁?
      一、父母出资子女买房归属方是谁? 父母出资子女买房归属方到确定需要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父母全出资 1、父母全出资未登记 (1)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前出资买房,则该出资资金被认定是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予。 受赠一方子女可获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 (2)如果一方父母在其...


·离婚房产哪里去公证书?
      离婚房产哪里去公证书? 离婚之后,双方对房产分割协商之后可以签订协议书,到当地的公证进行房产公证。离婚房产公证流程是:1、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


·怎么防范购买商品房的风险
      怎么防范购买商品房的风险由于商品房的价值很大,对于很多家庭来讲基本需要拿出所有的积蓄,才能勉强购买一套,因此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就要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这样才能减少风险的出现,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那究竟此时该怎么防范购买商品房的风险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防范...


·怎么约定购买二手房的方式
      各地二手房交易当中使用的《房屋买卖合同》,是由当地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规范文书,但其中也有很多地方需要填写,所以要仔细些。这其中就需要当事人就购买二手房的方式作出约定,并填写清楚。那到底怎么约定购买二手房的方式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


·因民事行为发生房产纠纷,可以提起诉讼。因拆迁补偿纠纷,先协商
      因民事行为发生房产纠纷,可以提起诉讼。因拆迁补偿纠纷,先协商,后政府裁决和法院起诉。因单位内部建房,找有关行政部门解决等等。那么,到底该对房产纠纷应该要怎么处理呢?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的话,打房产官司应注意什么?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房产纠纷应该要怎么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