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解除怎样写?

一、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解除怎样写?

甲方:

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通过丙方居间向乙方出售坐落于 之房屋,三方分别或共同签署了相关法律文件(文件名称及编号:),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一经生效,甲乙丙三方此前分别或共同签署的所有关于上述房屋买卖、代理及相关协议(无论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均告解除。除本解约协议书所确定之责任外,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2、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2.1

2.2

2.3

2.4

3、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3.1

3.2

3.3

3.4

4、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4.1

4.2

4.3

4.4

5、因履行本解约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此相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此页无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证件名称及编号: 证件名称及编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理人: 代理人:

丙方(章):

住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本文件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卖方明示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3、先卖后抵押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4、一房二卖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5、隐瞒无证售房事实

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7、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8、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9、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0、面积误差比超过3%

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汉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11、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

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2、过分迟延产权过户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都要解除的话,那么必须要三方都协商好,而且所解除的内容要按规定写一份协议书,不仅要把合同的内容写明清楚,而且自己要表达出来的意思也要注明;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各自的合法权益。


·安置房的种类
      安置房的种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


·目前,按揭贷款成为很多购房者青睐的购房方式,但由于购房者对于
      目前,按揭贷款成为很多购房者青睐的购房方式,但由于购房者对于办理住房贷款的事项不甚熟悉,以至跑了一趟又一趟,浪费了很多时间。为避免这种情况,建议最好先搞清楚按揭贷款买房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免给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害。 一、按揭贷款买房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申请贷款额度要...


·租店面房东违约应赔偿哪方面损失一般情况下
      租店面房东违约应赔偿哪方面损失一般情况下,要退换余下的租金,押金。并且补偿你三个月的房租。三个月的租金是约定俗成的,一般都是这样的。打官司法律也支持。这件事情打到派出所你也没理,因为毕竟人家是房主。你可以这样谈,装修我同意,但是房子我要继续租,1,要赔偿我装修时间给带来的损失。按...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能不能卖掉当双方成为夫妻之后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能不能卖掉当双方成为夫妻之后,在婚姻还是得到法律认同的情况下,也就是婚姻关系任然持续存在的情况下所拥有的物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如果在结婚后购买的房产,应当是夫妻双方享受共同享有,共同支配,平等处理的权利的,所以只有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有资格卖出共同购买的...


·新婚姻法离婚房子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姻中遵循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原则,看起来一句简单的话,但在实际执行中却面临着许多复杂多变的情形,尤其是在离婚过程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基于不同的情况会有许多不同的判决结果,那么,新婚姻法离婚房子如何分割有哪些规定呢? 1、新...


·厂房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厂房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资金短缺时,可以将企业的不动产,如企业厂房,进行抵押来换取流动资金。企业需要和放贷机构签署厂房抵押合同来确立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厂房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厂房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有什么...


·目前有不少城市为了遏制房价都开始进行了限购
      目前有不少城市为了遏制房价都开始进行了限购,在这样的政策下,就会导致部分人丧失购房资格,其中就出现了夫妻两人一方有购房资格但另一方却没有的情况。此时买房就不能以夫妻名义进行,于是夫妻双方买房写一方名字的情况就开始增多。但毕竟双方已经是夫妻了,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夫妻双方买房写一方名字...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房屋拆迁后,被拆迁人再回迁或者那道补偿款之间有一个过渡期,该过渡期内政府需要支付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费用,以解决被拆迁人的生活居住问题。因每个地方的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有所不同,我们以成都的为例,跟您讲讲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 一、...


·离婚房屋能不能给孩子 离婚房子给孩子有什么风险
      一、离婚房屋能不能给孩子离婚时,房屋产权纠纷一直是最难协商的问题。很多夫妻由于不愿把房子给另一半,而自己一时又无法拿出足够房屋折价款,选择吧房子过户给孩子。那么,这样做可以吗?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夫妻婚后所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


·房子赠与后可以撤销吗?
      房子赠与后可以撤销吗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赠与的任意撤销《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


·房屋产权继承期限是多久?
      房屋产权继承期限是多久?房屋产权继承权没有时间限制,因继承权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有时间限制。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该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