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离婚债务协议可以对抗第三人吗?

夫妻离婚债务协议可以对抗第三人吗?

一、夫妻离婚债务协议可以对抗第三人吗?

夫妻离婚债务协议不一定可以对抗第三人,夫妻之间可以实行财产约定制,但是这个约定对夫妻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其他知道协议的人,也需要遵守夫妻离婚时签署的债务协议。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离婚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

男方: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______市人,现住___市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______市人,现住___市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市区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因双方性格不合,矛盾不断加剧,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协议达成离婚意愿,并对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在离婚协议中,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存款余额、币种等。这样,离婚后一方若发现另一方没有记载在离婚协议上的存款,便可以通过诉讼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隐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二)财产处理:

1、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2、其他财产:各自分配。

3、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确认,在财产分割上,上述已作出明确列明,双方财产分割已完毕,并无争议。

(三)债权债务的处理:

1、债权处理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共同确认各自所享有的对外债权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各自进行权利主张,另一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进行权利主张。

(2)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由双方各自承担,不得因债权不能实现而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2、债务处理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为夫妻共同生活而进行的项目投资所产生的对外债务为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万元整)。此部分债务双方确认为共同债务,女方对此部分债务予以确认,并不提出异议,承诺由双方共同偿还。

(2)双方共同确认,女方对外无共同债务,男方对外亦无其他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范围以本次协议确认的为准,如有未纳入本协议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男女双方承诺各自偿还。债权人主张权利的,由债务承载方各自负责偿还。

(3)由于债务系男方对外进行支借和欠付的,债务组成处理由男方负责处理,在本协议签订之后,女方自愿支付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万元整)用于男方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此部分款项在女方支付之后,即视为对共同债务进行了处理,女方不在承担此部分债务的偿还。

(4)男方取得该部分用于支付共同债务的________万元之后,需将此部分费用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不得将此部分费用挪作他用。如男方将此部分费用挪作他用,男方承担为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一般来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的债务,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形下,债权人有理由认为该债务属于夫妻债务,此种情形,夫妻双方都对债务有偿还责任。若债权人知道男女双方签署了债务协议的,那么在债务到期之后,就只能向当初借贷的一方主张债权。

·有借条无支付现金凭证能胜诉吗
      有借条无支付现金凭证能胜诉吗?有借条无支付现金凭证的很难胜诉,因为没有付款凭证只有借条的话,借条是不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一、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九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


·合伙企业解散债务应该由谁承担
      合伙企业解散债务应该由谁承担?1、合伙企业解散债务还是合伙人承担的,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2、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3、全体合伙人对合伙...


·在我国抵押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 借款的时候抵押一些不动产这是
      在我国抵押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 借款的时候抵押一些不动产这是比较常见的,不过,不管是向银行借款还是民间的借贷,都需要对抵押的物品进行审核,然后会签订抵押合同。对于债权债务人来说,抵押物在正常的情况下,应该按时进行返还,除非一些特殊情况。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抵押合同模...


·企业转让债权债务处理的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如果企业因为经营不善或者是合作的关系,会进行公司转让,公司转让的时候肯定会涉及到一些形式上的变更,比如说住所,经营范围或者法人代表等方面都需要进行变更的,当然这也会影响到企业的债权债务很多人想了解。企业转让债权债务处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公司形式上的变更 公司形式...


·起诉离婚后对方借的钱怎么算?
      起诉离婚后对方借的钱怎么算? 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对方借的钱并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对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 二、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


·法律上借条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上借条欠条的区别是什么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


·企业债务如何清理
      企业债务如何清理 一、企业债务如何清理 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企业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企业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企业名义起诉应诉。该企业...


·银行申请个人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银行申请个人贷款的条件有哪些银行贷款的门槛比较高,审核也严谨很多,必须要具备以下贷款基本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身份;2、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3、个人征信良好,在央行征信系统没有不良记录。另外,银行贷款分为个人信用贷款、房屋抵...


·防止条款非法集资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非法集资就是一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一些其他单位,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众非法的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非法集资,严重的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权益,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那么防止条款非法集资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