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无效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无效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如下列可以撤销的情形。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3、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4、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6、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7、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特征有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综上所述,在二手房买卖中,签订合同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在一些情况下,合同是无效的可以撤销,比如合同条款存在欺诈、重大误解,或者出卖方签订合同后又出卖给他人,对外抵押等,提出撤销合同可以和对方直接协商,无效的话去法院起诉。

·手写借条抵押房子是否具有效力
      手写借条抵押房子是否具有效力 二、手写借条抵押房子是否具有效力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借款的,要签订抵押合同,手写借条抵押房屋的,只要借条内容合法,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永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永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城镇化的日益推进和发展,出于国家建设、城市改造和环境保护等的需要,国家对一些房屋进行拆迁,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予以一定赔偿。于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就成了备受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那么永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


·一、其中一方在婚前买的房算夫妻财产吗?
      一、其中一方在婚前买的房算夫妻财产吗?其中一方在婚前买的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对于口头形式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按口头约定的协议处理。夫...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时间是什么时候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发商应在下列期限内办理房产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二、开发商办不了房产证怎...


·现房买卖中的风险要怎么防范
      所谓现房买卖,就是商品房开发经营企业将其已建成的商品房卖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房款的行为。同时,现房买卖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那么具体来说,现房买卖中的风险要怎么防范?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现房买卖中的风险要怎么防范 针对购买现房可能出现的风险,买受人应积极予以防范。...


·一、请求分割共有房产的个人婚前财产部分是否可以?
      一、请求分割共有房产的个人婚前财产部分是否可以? 婚前财产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因为婚前财产是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夫妻两个人进行协商可以进行分割的情况除外。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


·需要说明,小产权房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
      需要说明,小产权房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现在社会小产权房越来越多的为人所关注。相对于高价的商品房,小产权房有着“廉价”的特点,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购买小产权房似乎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同时很多人也在担心小产权房是否能够买卖?针对这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


·一、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哪些房产纠纷案件构成民事案件
      哪些房产纠纷案件构成民事案件一、凡以房产为标的买房、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等)、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二、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


·购买二手房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知道,房屋的买卖不仅由当事人自愿进行,房管部门也是会监管的,这也就意味着购房者在买房时,最好是看法定条件是不是都具备了,再决定买不买房,否则就可能会使自己遭受损失。那么,买二手房的条件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买二手房的条件有哪些 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


·刚买的房子什么时候可以转手
      刚买的房子什么时候可以转手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买了房子,无论何时都可转售,由于受手续、税费等影响,其中的代价和难易程度差距甚远。1、房产局备案之后,房产局备案后转手,手续麻烦,这时交易,不光需交税才能过户,如不满5年过户,会增加惩罚性税收,使税费翻一倍,如房贷已批,还得将贷款还清...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