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手里有借条怎么走法律程序?

手里有借条怎么走法律程序?手里有借条走法律程序,应当准备好借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被告常口信息资料到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的的管辖法院为原告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具体情况有:1、原告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每份起诉状都应当有原告的亲笔签名或盖章。我国法律规定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并且没有代理人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向原告宣读,原告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2、原告应当提交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诉讼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还应提交诉讼代理资格证明。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军官证等)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法人应提交年检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3、起诉时原告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原告在立案时既可以把本案的所有证据材料连同诉状一并提交,也可以仅仅提交立案时所必须的证据材料。二、有借条可以申请支付令吗?可以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 支付令发出以后,对方如在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如在15日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自动失效。债权人此时只能起诉,通过打官司来要债。对于借款不还的纠纷,是属于民事诉讼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述规定的程序,提交相关文件和材料到司法机关进行起诉处理,法院需要根据司法审理的程序,对相关情况的进行认定后作出判决,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刑事诉讼法不起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国司法机关在接到公民的举报或者是报案以后,对报案的材料都会进行审核,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一般检察院都会进行立案起诉,要求我国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案件本身是不起诉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不起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


·商业银行遵循哪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
      商业银行遵循哪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 《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2.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3.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数额标准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数额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


·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
      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欠条的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债权,债务人将获得抗辩权。那么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这是很多债权人都不清楚的地方,很容易给自己造成损失。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的欠条...


·罚款和罚金都属于刑事责任吗?
      罚款和罚金都属于刑事责任吗?罚款和罚金并不是都属于刑事责任。罚金,是一种刑罚。民事责任是为了赔偿损失,行政责任的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可能同时出现,但行政处罚一般不会再同时出现,行政处罚只解决触犯《行政管理条例》,但不触犯《刑法》的问题,触犯了《刑法》,就不是行...


·法律规定企业恶意逃债怎么办?
      法律规定企业恶意逃债怎么办? 一、法律规定企业恶意逃债怎么办? 1、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清算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出现解散事由的,应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自行进行清算、 如果逾期不清算,或者虽成立了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者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的法律规定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的法律规定一、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


·夫妻之间婚内债务离婚要怎么承担
      夫妻之间婚内债务离婚要怎么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


·公积金贷款可以重复使用吗
      公积金可以贷款2次,且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需在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之后再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申请次数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家庭中任何一人,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2次,则整个家庭往后都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另外,公积金贷...


·夫妻欠款离婚怎么处理 离婚时对方出具了借条怎么办?
      夫妻欠款离婚怎么处理 离婚时对方出具了借条怎么办? 对于夫妻欠款也是分为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的,因而不能笼统的说,只要是夫妻欠款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双方共同承担。那现在涉及到夫妻欠款离婚怎么处理债务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借条撕破了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借条撕破了是否还有法律效力一、借条撕破了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被撕破重新粘贴的借条,应该由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却将借条撕破,否则会视为债务人在还清借款的情况下将借条撕破,也就是说,“借条”的效力关键在于债权人的举证。 因为在民间借贷法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