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敲诈勒索团伙如何定罪

敲诈勒索团伙如何定罪

?一、敲诈勒索团伙如何定罪

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务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从客观构成上讲,本罪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意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

二、团伙敲诈勒索如何判刑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团伙犯罪是一种犯罪形态,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三人以上有组织,重要成员基本固定,有明显首要分子,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一种或者多种有预谋的犯罪活动属于集团犯罪。对于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犯罪集团所的全部罪行定罪处罚。团伙犯罪一般属于恶劣情节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在团伙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团伙犯罪中教唆他人犯罪、被教唆、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各自在共同犯罪中地位、犯罪情节、所起的作用等考虑量刑的问题。

三、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一、扩大犯罪主体范围 原条文规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规定单位可触犯上述两罪名的同时,亦限定了犯罪主体的范围。该犯罪主体的设定主要是考...


·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要件是什么?
      1.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影响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2.本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


·打人到什么程度算故意伤害罪
      打人到什么程度算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认定要求是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包括轻伤、重伤及死亡,但如果造成的是轻微伤的情况,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罚的。故意伤害罪的伤害认定,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实践中对被害人造成的损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决定了对行为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是否认定为故...


·拘留期间,委托律师探视多少钱?
      犯了错,就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我国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在公民犯了错,案件未审结之前,都是将犯人带到拘留所拘留。不论是犯了多大的过错,家属都不会说直接不管,一般都会前去看守所探望。但是,并不是所有被拘留的人员,其家属都可以前去探望。是否能够进行探望,还需分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接...


·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规定判几年
      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规定判几年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监视居住会被判缓刑吗?
      监视居住会被判缓刑吗监视居住与最终刑罚是否缓刑并无直接必然联系,也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两者无比较的客观条件。所以,即使之前有被监视居住,在开庭审判的时候,能不能判处缓刑,这还是需要根据案情决定,而并不是必然的。二、监视居住会被撤销吗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


·多次盗窃判缓刑可以吗,盗窃罪是如何处罚的?
      我们知道,触犯盗窃罪,要被判处刑罚的,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下,犯罪分子是可以判处缓刑的,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如果多次盗窃,还可以被判处缓刑吗?我们下文对这个问题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多次盗窃缓刑可以吗 我国法律规定,犯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缓刑: 1、实施盗窃行为...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审判标准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


·信用卡诈骗罪判刑罚金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现代这个社会,诈骗分子非常的猖獗,利用各种各样的手段进行诈骗,比如说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可以看到的信用卡诈骗,为此,我国对这种行为作出了规定。那么,信用卡诈骗罪判刑罚金相关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信用卡诈骗罪判刑罚金相关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


·刑事诉讼法侦查行为包括哪些
      在社会生活当中,不管有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当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以后,肯定第一步就是要进行立案侦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普及,现如今我国执法机关在侦查案件的时候,侦查手段和侦查方法等方面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刑事诉讼法侦查行为包括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侦查行为...


·票据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票据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破坏了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更影响了金融票据的信誉,妨害了金融票据的正常流通和使用,融票据的上述特点也使违法犯罪分子出于贪利目的而想方设法利用票据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日益突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