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对于企业名称是什么意思?

对于企业名称是什么意思?

一、对于企业名称是什么意思?

企业名称与自然人名称相对,是作为法人的公司或企业的名称,该名称属于一种法人人身权,不能转让,随法人存在而存在,随法人消亡而消亡。法人在以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如签订合同、抵押货款时需要使用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必须经过核准登记才能取得。

?二、企业名称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构成企业名称的四项基本要素是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1、行政区划是企业所在地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可以省略“省”、“市”、“县”等字,但省略后可能造成误认的除外。县以上的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应与市行政区划名称联用,不宜单独冠用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除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特别条款外,行政区划名称应置于企业名称的最前部。

2、字号是构成企业名称的核心要素,应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是某一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或社会组织的主要标志。除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特别条 款外,字号应置于行政区划之后,行业或经营特点之前。驰名字号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在某一行业或多个行业中为人们所熟知的企业字号。企业有自主选择企业名称字号的权利,但所起字号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不能在客观上使公众产生误解和误认。企业名称字号一般不得使用行业字词。

3、行业或经营特点应当具体反映企业的业务范围、方式或特点。确定行业或经营特点字词,可以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使用一个具体的行业名称,也可以使用概括性字词,但不能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企业经营业务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大类的,可以选择一个大类名称或使用概括性语言在名称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企业应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选择行业或经营特点字词,注意避免脱离自身实际业务情况而盲目追求“大名称”。

3、组织形式,即企业名称中反映企业组成结构、责任形式的字词,如公司、厂、中心、店、堂等等。我国企业在组织形式的称谓上为多样化,概括起来,可分为两大类:

(1). 公司类。

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名称必须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词,“有限责任公司”亦可简称为“有限公司”;

(2).一般企业类。

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其名称中的组织形式称谓纷繁多样,如“中心”、“店”、“场”、“城”……等等。组织形式一般不能连用或混用。对一些国际上通用的形式如“××××厂有限公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等,应允许使用。

综合上面所说的,企业名称是属于成立公司必备的一个条件,而且也是一个公司的代表;只有拥有公司的名字在办理相关证件的时候才能得到工商部门的认可,如果有人侵犯公司的名称,那以作为法人就可以要求侵权者承担相应的赔偿。


·分公司签署业务合同的权限受到总公司的限制吗?
      分公司签署业务合同的权限受到总公司的限制吗?分公司签署业务合同的权限受到总公司的限制,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具备一定的经营资格,其...


·公司并购中的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公司并购中的股权转让注意事项在公司并购活动中,股东的变更会引起股权的转让行为发生,由于股权转让涉及到的法律事项比较复杂,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并购中的股权转让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办理,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公司并购中的股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设甲为购买方,乙为出售...


·公司法解散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解散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环境下,市场经济的竞争极其激烈,对所有大中小型企业都是一种考验,每一个企业都要在发展中不断的改革创新,来保证企业公司的实力,确保自身的竞争力,但是难免会有公司出现经营困难的情况,出现破产解散的情况,那公司法解散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分公司能独立签署合同吗
      通常情况下分公司能独立签署合同吗?分公司能独立签署合同,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


·商贸企业退货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商贸企业退货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商业贸易合作的过程当中,其实双方在刚开始签订合同的时候,其中关于退货也是有所提及的。不管退货的原因是什么,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必须通过书面的退货协议来进行约束,这样才能确保双方的利益不会遭受到损失,维护好双方以后的合作关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股权转让后增值部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股权转让后增值部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一、股权转让后增值部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是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投资企业对投资...


·公司的股权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而这里的财产包括了一些特殊的财产,如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等。那么针对公司的股权离婚时如何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股权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即仅夫妻双方持有...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我国刑法当中的有些条款是专门针对国家公职人员说的,犯罪主体都是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比如说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这些,这些都是属于刑事犯罪。尤其是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的话,这过程当中会给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一些无法弥补的损失。下面我们为您...


·中介公司三方合同毁约怎么办?
      中介公司三方合同毁约怎么办?中介公司三方合同毁约的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并要求赔偿损失,单方毁约造对相对方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合理的预期收益。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在合同中约定承担违约损失的,按约定金额或标底额承担违约金的赔偿,但一般不能超过标底总额的20%比例。我国《民法典》...


·是否可以跟分公司签合同?
      是否可以跟分公司签合同?不管是公司还是自然人都可以跟分公司签合同,般情况下,分公司对外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只要在其经营范围内,或者虽然超出经营范围但签订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应当认定该合同为合法有效(具体理由请参阅《公司法》一百问(...


·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
      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