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重罪吸收原则是怎么样的?

重罪吸收原则是怎么样的?

一、重罪吸收原则是怎么样的?

重罪吸收原则是符合特定的情况之下,应当是按照《刑法》当中择一重罪处罚原则来进行处罚。以下情况会择一重罪处罚:

1、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以想象竞合犯论,择一重罪处罚。(同样适用于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等)

2、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生产、销售刑法第141~148条产品,构成规定犯罪,同时又构成第140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伪造 货币后出售或运输的,以伪造 货币罪从重处罚。

5、购买假币后使用的,以购买假币罪从重处罚。

6、行为人在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后又利用这些票证进行诈骗活动,是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

7、在暴力抗税中致人重伤或死亡,应当按照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从一重罪论处。

8、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殖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9、以下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处理:非法拘禁罪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刑讯 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因刑讯 逼供、暴力取证而致人伤残、死亡的;虐待被监管人员罪致人伤残、死亡的;聚众“打 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聚众斗殴罪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组织卖 血罪、强迫卖 血罪对他人造成伤害的。

10、绑架中过失或者故意造成被绑架人死亡的,按绑架罪一罪处理。

1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按强奸罪定罪处罚。

1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1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按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14、同时有11、12情形的数罪并罚。

15、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按照盗窃罪处罚。

16、以伪造选举文件等公文证件为手段破坏选举活动的行为,从一重罪处罚。 以暴力手段破坏选举致人重伤、死亡的,形成破坏选举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竞合,从一重罪处断。答案补充

17、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8、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9、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0、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1、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侵犯商业秘密罪处罚。

22、行为人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定方式招摇撞骗,骗取了包括财产在内的各种利益,以招摇撞骗罪论处。如果所骗取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按处理想象数罪的原则,择一重罪处断。

23、既教唆又传授犯罪方法,则只定教唆的罪。

二、行政处罚择一重处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重在于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择重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它表明应受处罚的行为是严重的,只有对行为人处较重的处罚,通过加重行为人的责任,才能保持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

我们国家择一重罪处罚,在《刑法》当中和行政方面都有所规定。在刑法当中所作出的规定,主要指的就是重罪吸收轻罪原则。比如说如果是盗窃行为盗窃的是电力设备,那么就是择一重罪处罚。

·法律规定嫖娼治安拘留多久
      嫖娼治安拘留多久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


·金额达到多少算诈骗罪?
      对于很多侵犯他人公私财产的犯罪来讲,在实施了相关行为之后,其实并不必然就一定会构成犯罪,还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要是没有达到的话,自然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那对于诈骗罪而言,通常金额达到多少算诈骗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金额达到多少算诈骗罪 诈骗罪...


·刑事案件如何提出上诉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要是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不过,实践中很多人并不清楚刑事案件如何提出上诉,下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刑事案件如何提出上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


·若是旁观赌博没有参与其中判刑吗?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旁观赌博被抓,建议积极配合调查,说明情况,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并未参与赌博。《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盗窃罪累犯最少判几年,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累犯的量刑属于刑法中加重情节,它与一般盗窃罪的量刑是有很大区别的,这也是很多人不清楚的。那么盗窃罪累犯最少判几年?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累犯最少判几年 盗窃罪累犯具体判刑是需要根据盗窃的数额来决定的,虽然是累犯,但盗窃数额不大也会判处三年...


·刑法诈骗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诈骗罪属于比较常见的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而一般在定罪或者处罚的时候,其实都是会充分考虑到诈骗的数额或者情节的,针对不同的数额、情节,自然作出的处罚不一样。而在《刑法》中对此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下面就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刑法诈骗罪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吧。 一、刑法...


·刑事结案后怎么提民事诉讼
      刑事结案后怎么提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是两种的不同的诉讼方式,在涉及民事诉讼的刑事诉讼时,一般都是进行刑事附带民事的审判。但是刑事诉讼没有涉及民事诉讼或是刑事附带民事中的民事判决也可以在刑事案件之后另行起诉。那么在刑事结案后怎么提民事诉讼呢?以下我们就刑事案件后对提...


·刑事自诉案件种类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种类有哪些 一、刑事自诉案件种类有哪些 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我国《刑法...


·缓刑执行通知书是否抄送检察院
      缓刑执行通知书是否抄送检察院需要进行抄送检察院。一般判决书法定的要由审理法院送交同级检察院和上级法院,同级检察院还要送上级检察院一份。现在公安机关为内部案件管理也会要一份(用以订卷和评判案件质量),一般去检察院要,但是法院检察院没有给公安局判决书的义务。缓刑判决书则需要由审理法院...


·犯罪中止能发生在预备阶段吗?
      犯罪中止能发生在预备阶段吗?犯罪中止能发生在预备阶段,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


·诈骗与销售假药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与销售假药罪的区别有哪些?销售假药罪突出一个“骗”字,即以假药骗取钱财,因此与诈骗罪有相似之处,但两者相比较而言,有如下主要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而诈骗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