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该解释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研究通过,于2009年9月1日正式施行。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优先购买权不支持的情况)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二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第三章人员安置 ?
第十三条被征地单位的下列人员按有关规定农转非或以调整承包地方式予以安置:
(一)农业人口;
(二)在校大中专学生;
(三)现役义务兵;
...
·买二手房特别关注点
看二手房和看新房有相似之处,但是还是有一些特点。因为是旧房子,可能毛病多些,所以看房子的原则就是加倍细心,看起来也麻烦些。但是要知道现在的麻烦是为了未来的舒服,所以麻烦是值得的。看房要诀归纳如下:
白天要看,夜晚也要看。因为晚上看房能更好地了解房屋的周围环境、噪声及照明...
·一、夫妻共同财产老公买房写他爸的名字怎么处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老公买房写他爸的名字怎么处理?婚前购买的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
·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一、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
·可申请仲裁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可申请仲裁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一、可申请仲裁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根据我国《仲裁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房地产纠纷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
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
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了咋办?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了咋办?房屋他项权证过期了的话必须要第一时间和抵押权人商量延长债务偿还的时间,如果抵押权人同意的话,需要重新签订借款抵押合同,然后凭借新的借款抵押合同和其他的证明材料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续期。只不过,抵押权人有权拒绝对方提出来的延期还款的请求,这样一来的话,...
·回迁房二手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因为在销售时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回迁房二手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因为在销售时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所以我们能以相对低一些的价格购买到回迁房,但是有的回迁房有的有房产证,有的回迁房只有回签协议,这就需要我们在看房时仔细辨别,那么,丁桥回迁房二手房购买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购买回迁房注意事项
...
·租房合同协议书范本
租房合同协议书范本
在租房的时候当事人之间最好是协商约定了就钱的一份纸质的合同,这样对彼此的利益都是一种保障,而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租房期限出过了6个月的话,就是必须要签订合同的。但是这个租房合同协议书该怎么写呢?可能很多人就不清楚了,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房屋租赁...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怎么办
现在很多男女青年在结婚的时候会着重关注一下房产证上的名字,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要求房产证上填写两个人的名字。因为您可能会觉得不管房子的购买方式是怎样的,只要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的话,那么对自己来说也是一份保障。其实离婚房产的分割参考依据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房子是男方...
·一、到售楼处买房子啥时候签合同?
一、到售楼处买房子啥时候签合同?
1、按照认购协议书上约定的时间签订协议;
2、如果认购书上没有约定时间,可以和开发商达成一个补充协议,约定签约时间;
3、还有一种情况,可以在付清规定的首付之后签订合同。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符合条件,那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符合条件,那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向银行申请进行按揭贷款购买。不过此时银行提供的也仅仅是剩余的房款,购房的首付一般还是需要购房者自己支付的。那实践中,二手房最低首付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最低首付多少?
所谓二手房首付,指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