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扣减,法律如何规定

双倍工资是劳动合同法中的一个概念,你对它的了解有多少呢,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扣减,法律中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对于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都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追究赔偿责任呢,下面就跟着我们来看一看。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扣减
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不会扣减的,同时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双倍工资的时效限制
我们在实践中,经常听到"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的限制,1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还可以要求.我们说根据法律规定,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开始计算,
时间为1年.当然我们在一些仲裁委,特别是一些远郊区的仲裁委的裁决书中,有时会看到有时效的裁定,我们说是适用法律不当,劳动者应该坚持起诉或者上诉的.由于双倍工资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惩罚性赔偿,并不是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即劳动报酬,那么就不应该适用工资的仲裁时效即从劳动关系解除时开始计算,有些地方支持双倍工资从双倍工资主张权产生之后就开始计算仲裁时效,因此双倍工资不及时主张有可能超过仲裁时效,目前安徽就支持时效。
三、追究赔偿责任的途径
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以及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予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究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1、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同时,劳动合同法还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于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2、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裁决的活动。劳动争议仲裁既是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争议诉讼前的必经程序,也是我国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一种基本形式。3、向人民法院提前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是劳动者追究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赔偿责任,解决赔偿责任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
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扣减呢,答案是不会扣减,同时你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双倍工资是劳动合同法中的特有概念,它的范围、计算方法、应用等都在合同法中有相关的规定。同时,在法律中,我们应该注意时效制度,如果错过了时效限制,就意味着你放弃了要求补偿的权利: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了解一些追究补偿责任的途径,让自己的权益有处可申。因为法律问题的复杂性,所以在生活中遇到相关问题时,可以咨询“”。


·郑州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郑州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郑州市作为一个大城市,律师事务所也是有非常多的,这些律师事务每天都在承接大大小小的案件。工程纠纷是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事件,许多身在郑州的处于纠纷中的人也希望能够找到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其解决问题,今天我们为您带来郑州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供需要的读者参考...


·公司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有什么后果?
      公司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有什么后果? 一、公司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有什么后果? 公司员工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进行补签,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如果对于仲裁的结果有异议,可以提交材料到法院提起法律诉讼,其产生的后果可能会涉及到法律纠纷。 二、企业不...


·一、劳动合同法里综合工资指什么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
      一、劳动合同法里综合工资指什么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 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应届生签劳动合同注意些什么
      应届生签劳动合同注意些什么1、必须清楚地知道和自己签约的单位究竟是哪个单位签协议的时候要看清合同双方。通常劳动合同只会出现两方,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而上文中小杨签署的这份劳动合同却为三方合同,一方小杨、一方为电视台、另一方为某公司(最后与小杨实际发生劳动关系的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工伤需要赔偿,赔偿的主体通常情况下都是用人单位,不过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需要赔偿的,在此之前必须要进行工伤的认定,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根据相关法律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右手拇指末节骨折工伤鉴定为几级
      现实生活中,没有任何人的生活永远是美好,一帆风顺的。我们经常会感冒生病,有时候会发生自然灾害。然而,对于普通的上班族,打工族来说。他们一天到晚都在工作,最有可能发生的就是工伤。那么,今天我们就和您一起探讨一下,在工伤中,右手拇指末节骨折工伤鉴定为几级? 一、右手拇指末节骨折工伤...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报告有哪些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报告有哪些规定?建筑工程很常见,施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意外情况,那么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报告包括哪些内容?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受损失的一方可要求进行索赔,根据工期索赔报告相关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当发包方未能履行义务时,可按程序要求索赔。下面将为您解答。 ...


·劳动合同没写工资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没写工资合同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故而很多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都据此认为没有约定薪水的劳动合同因不符合此项规定而属无效合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大量存在,如果都按照无效合同来处理,那么对于广大劳动者的权利...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是什么
      职工的薪资的计算是有很多部分组成的,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福利费也是不容忽视的一部分。那么,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是什么呢?新准则的制定与以往相比有哪些区别和特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介绍。 一、应付职工薪酬 福利费是什么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


·无锡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是怎么鉴定的?
      在现代,有很多人在工作中会受伤,受伤的情节有轻有重,现在给您讲讲关于无锡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是如何规定的,遇到这类的事情又该如何处理,还要视情节的轻重,如果情节轻,可以采取自行治疗,如果情节重,那么就要申请工伤认定,并让其进行相关的赔偿。 无锡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是如何规定的 各市(...


·劳动争议仲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