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网络著作权和传统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

网络著作权和传统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在著作权范围方面的不同

从著作权的客体--作品来看,传统著作权法对作品的规定是“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而随着因特网技术的出现,网络上的信息开始以超媒体方式传输,因而网络作品可以以文字、图片、音像等文本形态存在,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网页”。网络著作权也开始有了新的发展。网站管理者对其网站的内容的整体享有著作权,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将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著作权人享有以该种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这可以认为是一种新的演绎权。

二、网络著作权对传统著作权一些特征、原则的异化

网络著作权是对比特世界中的关系所做的调整,所以它给传统著作权的一些原理、规则带来了许多挑战,其中作品载体的不同是最大的区别,网络作品是由二进制的数字化载体构成具有,无形的特点。在传统发行的情况下,作品在首次销售后,发行权用尽,作品的合法复制件 或录音制品的所有人有权自行将复制件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复制件或录音制品。但是,由于网络作品与传统作品不同,它的复制形式脱离了有形载体。“如果,仍遵循发行权一次用尽,计算机联网用户有权把在网络上合法得到的作品通过互联网再发送出去,而且网络传输具有全球性,一旦权利用尽,就将导致版权人的多种权利在国际市场上的用尽,这对版权人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网络著作权很难适用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

地域性是著作权中与专有性、时间性并列的特征。随着因特网的普及,网络时代的到来,这一特征将受到质疑。著作权的地域性是指著作权在依某国法律获得保护的那个国家地域内有效。但是,由于国际互联网络本身的跨国性特点,无法判断一件网络作品的著作权应当依从哪国法律,应在哪个国家地域内有效。因此,网络作品著作权的地域性实际上已不复存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规定,对网络作品而言形同虚设。这将造成“侵权行为地”无法认定,从而,在办案中法律适用也发生困难。

三、网络著作权在权利保护上的变化

开放和共享是因特网的生命。因特网的这一特征使得网络作品有别于传统作品。对网络作品的作者而言,其作品一旦上载,传播范围将很难确定,同时网上作品确实也应该会被更多的网络使用者阅读。如果将网络作品的保护与传统作品的保护一视同仁,不仅在技术上难以操作,更有可能遏制我国信息网络业的发展,这就需要在网上作品的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重新寻求平衡点。

·在职期间,利用职务发明的专利单位会拥有所有权吗?
       一、在职期间,利用职务发明的专利单位会拥有所有权吗? 在职期间,利用职务发明的专利单位不一定会拥有所有权,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商标侵权免责法定要件有哪些
      商标侵权免责法定要件有哪些?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


·撤回商标无效宣告申请要多长时间出结果
      ?撤回商标无效宣告申请要多长时间出结果?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撤回商标无效宣告申请要多长时间出结果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这是对于商标管理的一种手段,也是保证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正常使...


·申请著作权到哪里办理2023
      申请著作权到哪里办理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1.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国家版权局主...


·公司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
      公司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 根据《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规定,有关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为500元 二、变更费收费标准为150元。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变更业务,免收变更费。 三、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其他商标业务,涉...


·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必备条件有哪些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


·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种类的认识
      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种类的认识 著作权另一种名词叫版权,它是一种没有实体的财产权,是保护人类智慧的一种权利属于知识产权。著作权除了指作者以外还可以泛指拥有艺术作品、文学作品以及科学作品的个人或组织。 那么怎么才算侵犯了著作权呢?侵犯了著作权又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我国...


·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怎么确定
      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怎么确定注册商标及时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但是也是有一定的范围的,并不是全方位的对注册进行保护。那么您知道我国规定的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确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无效商标律师应当怎么辩护?
      无效商标律师应当怎么辩护?应当重点就商标的无效情况进行辩护和说明,在司法机关进行认定后可以作出商标无效宣告的决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我国著作权的主体有哪些?
      我国著作权的主体有哪些? 一、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 (一)作者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创作,是指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了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创作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不受自然人行为能力状...


·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条件是什么(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6)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