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遇到交通事故病假有工资吗?

一、遇到交通事故病假有工资吗?

遇到交通事故请病假的话,在病假期间有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二)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职工的法定医疗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分两种情况:

1、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2、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分五种情况:

1、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2、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3、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4、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5、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病假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吗?

病假期间公司不可以辞退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病假期间的工资属于病假救济金,而且肯定是没有绩效工资的,计算病假救济金的话只是按照基本工资计算的,另外在员工病假期间,公司不能无故辞退,因为员工是享有病假医疗期的。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能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能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财产损失费(修车等)、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如果你是城镇户口,月工资性收入在4000元左右,全部赔偿额应当在20万左右(未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


·一、交通事故伤不够十级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不够十级怎么赔偿?1、交通事故达不到伤残等级,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的。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传票
      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各方面都为我们带来了许多便利,然而,凡事有利有弊,就看你怎么看待问题和处理问题。作为众多交通工具的一员,机动车对于个体而言是较为便捷的却也容易出事故的。特别是在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的今天,机动车发生事故的事件频频发生。如果你不小心遇到此类事件,要如何应对机动车交通事故...


·拖欠抚养费如何起诉 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拖欠抚养费如何起诉 ?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


·开发商逾期交房
      开发商逾期交房,可否解除购房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交通事故在发生后应该怎么办
      虽然没有人想发生交通事故,但有的时候事故的发生总是出人意料,多数情况下都会因为当事人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对于一些新手而言,可能不是很清楚交通事故在发生后应该怎么办,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在发生后应该怎么办 发生交...


·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如果一味的只是依靠国家有
      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如果一味的只是依靠国家有关部门的话那也有些太不切实际,可不管国家通过怎样的宣传方法一再的强调醉驾潜在的巨大安全隐患,都是有人就把这些真实的案例当成耳旁风一样的。在此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公安部对醉驾通知,其中强调醉驾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也是包括来自于道路交通安...


·要支付拖车费
      要支付拖车费,一般认为属于必要施救费,保险公司予以报销,但必须有发票。交通事故导致车俩无法移动,需要拖车施救的,在合理的范围内,凭借拖车费用发票,可以到保险公司报销费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


·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轻则受伤,重则死亡,交警在处理的时候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有的认定为全责,但是有时会出现全责方死亡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免责方如何获得赔偿呢?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怎么赔偿。一、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怎么赔偿因车祸死亡,如果死亡方自己负全责的,对方如...


·一、交通事故伤残二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二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二)...


·一般是先报警的。但是遇到交通事故后
      一般是先报警的。但是遇到交通事故后,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