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范围不一样,国家赔偿包括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属于国家赔偿的一种。刑事赔偿的范围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二、刑事案件申请国家赔偿的手续是怎样的?1、赔偿请求人提出国家赔偿申请。2、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法》的规定,依法受理案件。3、赔偿义务机关关对案件进行审理。4、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5、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6、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其实国家公检法机关现在的办案程序也越来越规范,所以刑事赔偿案件相对来说也很少见,事实上,刑事赔偿跟国家赔偿没有什么区别的,刑事赔偿就是国家赔偿。公检法机关的财政都来源于国家。


·婚内将财产给他人是否侵权?
      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之间的感情出现问题,一方会出现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其中一方将财产赠与兄弟姐妹或者父母,这种情况下,婚内将财产给他人是否侵权?接下来我们收集了相关的内容,为您具体介绍这一问题,欢迎阅读! 一、婚内将财产给他人是否侵权? 在离婚诉讼中经常会看到原本恩爱的夫妻变成过...


·家暴保证书净身出户具有法律效力吗?
      家暴保证书净身出户具有法律效力吗?家暴后写的净身出户保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建议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问题进行约定。如果为避免以后因此发生纠纷,建议委托律师进行起草,这样能帮助受害人尽快的妥善完成这个过程。净身出户保证书没有明确的书写要求和格式,只要双方就内容达成一致表达清晰即可。二...


·离婚时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时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处理?1、《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国家赔偿复议申请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国家赔偿复议申请需要包含什么内容?国家赔偿复议申请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复议申请人(赔偿请求人)的详细进本信息;请求事项;陈述事实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等内容。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


·一、前妻开口就要抚养费,给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前妻开口就要抚养费,给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


·离婚打官司如何进行索赔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涉及到一方进行赔偿的问题,这就是我们说的离婚损害赔偿。那么您知道这个离婚打官司如何进行索赔吗?由于这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我们就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分析。 一、离婚打官司如何进行索赔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夫妻如果离婚有损害赔偿吗
      夫妻离婚有损害赔偿吗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


·一、夫妻财产想给一方怎样公证?
      一、夫妻财产想给一方怎样公证?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由此可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约定为个人所有,但只对双方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即使约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对于夫...


·郑州市补缴社会抚养费有没有法律规定
      社会抚养费是我国政府针对社会生活当中,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条例的夫妻征收的一种强制性的政收费用。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超生的话,那么多数夫妻都会自觉的将当地收费部门交纳社会抚养费。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缴纳的话,那么就必须补交社会抚养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郑州市补缴社会抚养费有没...


·离婚时双方都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理
      如果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想要孩子或者都不想要孩子的话,意味着此时不能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那去离婚时双方都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双方都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理 离婚时,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